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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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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能够躺在舒适的被窝中睡个好觉。

    仰望着房间内部鲜艳的装潢格调,让我有种化身为印度土财主的错觉,很快就进入异国的温柔美梦。

    第二天清晨,我们很早就坐上机车作好准备。

    由于这趟形成相当遥远,因此便由我和辛格拉两人轮流骑乘,至于小仙则是独自一人坐在旁边边车的副座位上。

    我们头上都戴着复古造型的安全帽,脸上则戴着防风护目镜,这幅即拉风又潇洒的打扮,看起来应该很像那些骑着重型机车四处旅行的漂泊者吧!

    辛格拉握住把手,微微小催了一下油门试验,粗长的排气管随即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音,显出引擎运转的流畅状况。

    回头检视我们都坐妥以后,辛格拉就扭转把手速度全开,摩托车瞬间冲出安萨玛的家门,很快便载着我们往目标杜兰莎晓奔驰而去。

    沿着安萨玛所指示的道路骑乘一段路程,才一下子功夫,我们便离开原先那个村落,来到省际间往来的交通要道。

    无视于交通道路规则,辛格拉突然大胆表示,他想要直接骑上高速公路。

    他说这样速度较快,距离也会缩短,大约在傍晚深刻,我们就能够提前抵达位于杜兰莎晓的藩王宫。

    对于他这种疯狂举动,我居于好意和保命心态,不得不在他耳旁适时提醒,但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点了个头,还给我一脸有恃无恐的诡异笑容。

    等到骑上公路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他刚才的意思,因为我都忘记这个地方是印度啊!

    在这里所谓的高速公路,并没有名副其实,地图上所标明的高速公路,通常只局限在印度国内的一些少数地方。

    光看漫长的公路上,四轮车、三轮车、摩托车,还有牛、马车,毫无限制的在一起穿梭并行,就不难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混乱场面。

    有的路段甚至连柏油沥青都还没铺好,地上只是一片碎石铺成的崎岖不平。

    好在我们选择的这台重型摩托车,机动性好,越野性强,一旦遇到大排长龙的塞车情况,就干脆骑上路肩,直接沿着蔓荒的草地,披棘而行。

    这种畅快淋漓的狂飙冲刺,不禁让人有种豪迈粗狂的快感,仿佛我们正在参加一场,用越野机车横渡蛮荒大陆的纵贯比赛。

    只是回想起这趟旅行当中,我和小仙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多样化。

    最先是飞机、四轮车、三轮车、人力车,再来又是大象,然后是火车和救生筏,现在则又换成机车。在印度大概只剩下牛车,我还没有那个机会尝试乘坐过吧。

    不过,按照这趟旅程的多灾多难来看,往后搞不好还会发生什么突发状况也说不定。因此,还是不要太早下定论较好。

    经历一路风尘仆仆的颠簸,在靠近中午时刻,我们便在公路旁边的加油站先暂时停车,稍微简单用一下午餐,顺便帮摩托车加点汽油。

    小仙迫不及待拿下戴在脸颊上面的护目镜,结果她美丽稚气的小脸蛋上,除了眼睛部位仍是一片雪白娇嫩,其他地方都已覆盖满一层厚重灰沙,模样象极一只可爱的小浣熊。

    “呸呸呸……”

    小仙一边皱眉吐出残余在嘴里的细小沙石,一边苦着小脸抱怨说:“真是的……我讨厌骑机车旅行啦!”

    我从水箱倒出点冰水,拧湿了一条干净毛巾递给小仙,等她擦完脸颊之后再拿给辛格拉,最后才轮到自己擦拭。

    小仙不耐烦的问辛格拉说:“杜兰莎晓快到了吗?我怎么觉得还有好长一大段路要走啊!这条路好不舒服,颠地我头晕脑胀,差点连胃都快吐了。”

    辛格拉则笑着安慰她说:“快到了啦,再忍耐一下吧,小妹妹,这里已经是机巴莎晓,过了前面的干林莎晓之后,杜兰莎晓距离我们就不远了。因为这条路途很长,所以在过去,我们对于穿越这三个地方的形程,一般都叫做‘跨三晓’。”

    尽管口头上有诸多埋怨,但为了完成格林校长所交付的任务,小仙也只好咬紧牙根,发挥她刚毅严谨的个性努力忍耐下来。

    下午的路途由我接手,我骑车不敢象辛格拉那样横冲直撞,所以特别选择较为平缓的路段行驶。

    虽然在行进速度上稍慢许多,但颠簸减少了,相信那小魔女坐起来也比较不会那么难过。

    经过好几个小时不停奔驰,夕阳渐渐西下,橘红色的落日半沉半浮,坠落在地平线的遥远彼端。而这趟波折多难的辛苦旅途,也终于顺利抵达了终点。

    沿着公路走向,我们眼前的高山上,慢慢出现一座宛如宫殿般的雄伟建筑,在山脚下的平原地带,则是一座倚着河畔兴建的热闹城市。

    骑入市区,我浏览着繁盛市容,不禁满心赞叹地说:“这里就是杜兰莎晓了吗?这地方还真是热闹啊!”

    辛格拉则愉快的回答说:“那时当然的啊,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各省皮革运输的交易中心,在印度各省的藩国当中,可说是数一数二的富裕。”

    “皮革?什么动物的皮啊?”

    “当然是牛皮啊!”

    我听了顿时感觉非常震惊,本来还以为印度人很尊敬圣牛,所以从不杀牛的,但听了辛格拉的解释之后,这才发觉并非如此。

    原来印度人对圣牛尊敬归尊敬,该杀的时候也绝不手软。关于这点,从印度身为牛皮大宗的加工出口国家,就能够轻易知道。

    回想之前在新德里的大街上,确实曾经看过不少观光商店,就那样大咧咧的在橱窗里头,公开展示着牛皮制的皮包跟皮鞋。

    当地村民对于这种情况,也都是坦然的面对,并没有因此而加以排斥。

    至于牛肉,在一般饭店和高级餐厅,其实也都能随意吃到。但由于印度的牛只大多长的相当瘦弱,几乎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再加上它们多是属于水牛、黄牛品种,所以肉质不佳,并不适合食用。听说嚼起来的口感如同橡皮,足以让人咬到下巴抽筋。

    话又说回来,毕竟印度教徒只占了印度全国人口数的八成而已,印度国内其他各教派,可是不会甩理他们的宗教教规。

    尤其是回教,他们反而跟印度教徒相反,在饮食上不吃猪肉,所以只好拿牛羊开刀。但他们所饲养的牛只是肉牛品种,并非印度人所崇拜的水牛品种。

    我按照辛格拉的指示,将机车一路骑到位于山上的宫殿门口,不久之后,眼前便出现一座巨大雄伟的壮阔建筑,那就是杜兰莎晓赫赫有名的藩王宫——‘杜兰金宫’。

    但是这座藩王宫占地之广大,简直达到难以形容的地步,我无法单纯用‘豪宅’这个简陋的名词来形容,因为它的确当得上‘王宫’这两个字来作为夸耀。

    听辛格拉说,杜兰莎晓的前几代藩王,曾有一段时期信奉过回教。因此,杜兰金宫在外型上,便混合了伊斯兰特有的建筑风格。

    城堡的顶端,有着类似半洋葱头的椭圆形屋顶,纯白色的大理石外墙上,分别镶嵌了金、银、红、蓝四色的素烧玻璃瓦片。墙壁与柱子之间,还有着雕工繁复的几何花纹。

    光看这份惊人的建筑气势,就不知道要花上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别说要耗费多少时间岁月,才有办法兴建完成。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早上我们才刚刚离开安萨玛那座美丽宽广的别墅庄园,可惜现在跟这座宏伟的宫殿一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讲的难听一点,安萨玛的房子就像是路边的茅草屋一样,已经不被我看在眼底。

    根据辛格拉的说法,在印度这个国家,藩王大概是位居贫富差距最顶点的位置,因为他们的身份,大多是旧时代统治印度各地的王公贵族。

    当初英国入侵印度的时候,虽然曾靠着武力统一印度全国,但他们为了方便控制这块殖民地,随赋予这些原先的统治者藩王的王位,让他们宣誓效忠英国,仍旧统治着自己的领土。

    后来,印度推翻英国独立之后,这些藩王依旧存在并没有消失。

    印度政府和他们达成协议,征收他们所统治的土地,但赋予他们许多特权做为补偿,每年还支付他们金额庞大的年金。

    虽然后来在金额方面有减少许多,但以印度目前还存在两百多位藩王计算,光是一年就要付给他们将近七、八千万的卢比,相当于台币六千多万的金额吧。

    而且,这些藩王所享有的特权也非常惊人。

    例如,他们不用缴所得税,也不用缴水电费,还拥有私人的武装军队,可以免费搭乘飞机和火车的头等舱而不必买票,还有进出口的货物也不需要缴纳关税。

    所以,很多藩王都利用这些特权大行其道,开始银行或者经营各种实业贸易,光明正大的大肆敛财。

    关于这个尾大不了的问题,印度政府也曾经在一九六七年开过会讨论,想要废除这些特权,结果那些藩王居然团结起来,展开史无前例的‘藩王大罢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最后印度政府对于这项决议,终于还是在众藩王的抗议之下,不了了之。因为国会里有许多议员的资金来源和选举地盘,都是操纵在这些藩王手里。

    这情形其实跟那些先进的民主国家没有两样,民意代表与财团相互挂钩,倒霉受苦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因此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贫富差距当然永远也无法弥平。

    现在,光是看到停放在这座藩王宫门口的一整排高级汽车,劳斯莱斯、宾士、、法拉利、保时捷,几乎会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什么高级进口车商的展示中心。

    在门口负责警戒的守卫人员,见我们穿的一身邋遢,误以为我们是附近观光的好奇游客,遂一脸不耐烦地挥手驱逐我们。

    他看我们还不走开,到最后甚至挥舞着手中棍棒,想用武力驱赶威赫。

    辛格拉摆起架子,严厉向他训斥几句,并告诉他我们是受藩王邀请而来的客人,叫他赶快去跟藩王通报一声。

    那守卫听了一脸咋舌,连忙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向上级禀报。

    过了一会,只见一群人手忙脚乱地冲出来铺着红毯,穿着制服手持乐器的迎宾仪队也满脸严肃的分站两旁。

    随着隆重悠扬的欢迎乐声,一位穿着华丽西服的印度年轻人,在数十名仆役簇拥之下,脚下踏着红毯,缓缓从宫殿里走了出来。

    如此盛大的排场,总算让我见识到,何谓王家的欢迎仪式。

    但反观我身旁的小魔女,却没有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反而还表现出一副很冷漠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张家姐妹向来胆大包天,专门对付穷凶极恶的妖魔鬼怪,再加上她贵为栖息在地域里的魔界公主,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夸张的阵仗是她所没见过的呢?

    趁着这个难得机会,我稍微检视了一下这位年轻藩王的长相,发现他是位很典型的印度人。

    除了外表相当俊朗之外,他同样有着印度人特有的黝黑皮肤和深邃五官,从年龄来看,应该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欢迎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

    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腰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

    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

    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

    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

    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

    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

    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

    七十八岁!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

    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

    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

    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

    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

    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

    “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

    他交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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