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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勿"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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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原放君已经成了古人了,他的标点和校正小说,虽然不免小谬误,但大体是有功于作者和读者的。谁料流弊却无穷,一班效颦的便随手拉一部书,你也标点,我也标点,你也作序,我也作序,他也校改,这也校改,又不肯好好的做,结果只是糟蹋了书。

    《花月痕》本不必当作宝贝书,但有人要标点付印,自然是各随各便。这书最初是木刻的,后有排印本;最后是石印,错字很多,现在通行的多是这一种。至于新标点本,则陶乐勤君序云,"本书所取的原本,虽属佳品,可是错误尚多。余虽都加以纠正,然失检之处,势必难免。......"我只有错字很多的石印本,偶然对比了第二十五回中的三四叶,便觉得还是石印本好,因为陶君于石印本的错字多未纠正,而石印本的不错字儿却多纠歪了。

    "钗黛直是个子虚乌有,算不得什么。......"

    这"直是个"就是"简直是一个"之意,而纠正本却改作"真是个",便和原意很不相同了。

    "秋痕头上包着绉帕......突见痴珠,便含笑低声说道,'我料得你挨不上十天,其实何苦呢?'

    "......痴珠笑道,'往后再商量罢。'......"

    他们俩虽然都沦落,但其时却没有什么大悲哀,所以还都笑。而纠正本却将两个"笑"字都改成"哭"字了。教他们一见就哭,看眼泪似乎太不值钱,况且"含哭"也不成话。

    我因此想到一种要求,就是印书本是美事,但若自己于意义不甚了然时,不可便以为是错的,而奋然"加以纠正",不如"过而存之",或者倒是并不错。

    我因此又起了一个疑问,就是有些人攻击译本小说"看不懂",但他们看中国人自作的旧小说,当真看得懂么?

    一月二十八日。

    这一篇短文发表之后,曾记得有一回遇见胡适之先生,谈到汪先生的事,知道他很康健。胡先生还以为我那"成了古人"云云,是说他做过许多工作,已足以表见于世的意思。这实在使我"诚惶诚恐",因为我本意实不如此,直白地说,就是说已经"死掉了"。可是直到那时候,我才知这先前所听到的竟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谣言。现在我在此敬向汪先生谢我的粗疏之罪,并且将旧文的第一句订正,改为:"汪原放君未经成了古人了。"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身热头痛之际,书。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晨报副刊》,署名风声。)

    二反动歌小孩子

    天上半个月亮,

    我道是"破镜飞上天",

    原来却是被人偷下地了。

    有趣呀,有趣呀,成了镜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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