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
吕雉很早就进入了刘邦的生活,早到公元前214年。
当时的刘邦,不过是大秦帝国中一个极不起眼的小公务员,算不上个官,充其量是个吏。工作之余,他游荡于沛县街市,悠哉游哉,漫不经心,把周遭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又都没放在眼里。
他出门,头上总爱戴一顶“亭长冠”为做此冠,刘邦煞费苦心,派人专程到薛县订制。薛县地方大不,制冠手艺倒是一流。冠以竹皮为骨,外裱漆丽,冠顶扁而细长,形如楚国贵族长冠。
冠是山寨版的冠,戴在头上,一般人却看不出身份。这让刘邦十分受用,一副像我这种牛人,想找个人佩服一下,就只能去照镜子的神情。
这顶竹冠是他的钟爱,一直带在身边。多年后他做了皇帝,闲暇时也要拿出来戴戴,以回味当初在沛县虚度的烂漫时光。
当年,他头顶“刘氏冠”大摇大摆地出肉铺进酒馆,坐下便与友人放肆痛饮,喝大了就神侃胡聊,满嘴跑马车,或者吐一地,才不在意旁人用何种眼光打量他。
有两家酒馆的女老板与他熟识,并不向他催要欠下的酒账,很多时候干脆就免单。刘邦兜里常常一个子儿没有,穷得叮当都不响,却从来就不缺对他好,与他暧昧温存的女人。
沛县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既羡慕,又嫉妒,还有些惊讶,无法表达此等复杂的心情,只能在心底颇有几分酸楚地感叹:世上有几个女人一生中没有爱上过流氓!
沛县城东门外,有一处泗水亭——刘邦混薪水的地方。
那时他有一个头衔:泗水亭亭长。
这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既不清闲亦无油水可捞。管辖的事务不大,却相当繁琐,今日接待官员,明日缉捕盗贼,后日为县政府采买购物,还要传递文书,调节民事纠纷。
诸多细碎公务办妥了应当应份,不受嘉奖;办砸了,官员不满,乡亲骂街,两头受气。
这倒霉催的差事,老实巴交目不识丁的农民干不了,富家子弟不屑于干,唯有刘邦这等出身平民的半文盲干得投入。
亭长,是刘邦平生第一份差事,这一年他已经35岁。
男人三十而立——中国人之口头禅。立为立业,可无论三十而立,还是四十不惑,大多数人做工干活,仅为了混一碗饭吃而已,何谈立业?谈不上也罢了,却乌鸦嫌猪黑,自己活得比鬼火亮一点,还假装太阳照别人。
说到立业,必说成家,所谓成家立业。二者实际并无关联,无非是强调传宗接代与养家糊口同等紧要。
刘邦的哥哥刘伯,便是“成家立业”之典范。此人早早地娶了妻,另立门户,过着庸而又俗的小日子。
相形之下,刘邦很另类,人们看他的目光难免有些鄙夷。
可是,若要让刘邦复制粘贴刘伯的人生,他恨不得一头撞死。在他眼里,刘伯的人生,无疑是千人一面的钟点人生:按点出生,按点长大,按点干活,按点娶亲,按点产子,循规蹈矩,传宗接代,周而复始,宛如当了一辈子钟点工。他们明白到什么年龄该干什么,却从没想过自己爱干什么。
与其按钟点消磨人生,不如过闲散随意的日子,没立业,但有饭吃,未成家,却有女人。
家里没饭辙,刘邦便去大哥家蹭,一个人去孤单,还捎带一帮狐朋狗友同往。去得多了,大嫂甩脸子,摔盆砸碗敲锅铲,再去,便是清锅冷灶,热水都喝不上一碗,搞得刘邦很尴尬。
哥们儿嘲讽他没面子,他也的确没面子,他这个小叔子在大嫂眼里就是个没正形的货。大嫂用足以击落苍蝇的目光盯他一眼,眼中的内容是给他的评价:混吃等死。
潦倒之时,刘邦在街市闲荡,弄点钱就上酒馆孟浪饮酒。沛县邻里见了无不撇嘴,瞧,这就是名副其实的浪荡。
这个浪荡儿让父亲刘太公失望透顶,小时候叫你念书,你光捣蛋,长大了,有手有脚有力气却不干活,混到今日,你脚下的地在走,你身边的水在流,你是一无所有。
刘老公气得差点就改姓崔了,因为刘邦确实有一点贱。
儿时家里凑钱供他上学堂,指望他将来奔个好前程,他却只知嬉戏玩闹,哪里读得进去,四书不曾翻阅半本、五经不曾念过整段。
儿时也总有些美好时光。
那时,刘邦有一发小名叫卢绾,与他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在一所学堂念书,卢绾性情温和,刘邦机灵好动。性情温和之人,通常胆子就小,调皮捣蛋也蹑手蹑脚,放不开。
一日,二人下了学,路经一户人家,刘邦见其屋檐下藏一蜂窝,便问卢绾:敢不敢捅?
你敢我就敢。卢绾说。
刘邦找来一根竹竿,轻捅蜂窝两下,交给卢绾:我捅不动,你来,使劲。
卢绾当了真,接过兵器,重重一桶,无数马蜂蜂拥而出,路人避之不及,皆被蛰伤。卢绾回头再看刘邦,刘邦早没了影儿。
见刘邦跑了,卢绾才想到跑,脸上已被蛰了几块又红又肿的包。
惹祸捅马蜂窝之事不胜枚举,卢绾始终跟在刘邦屁股后面打转,刘邦使坏,他也使坏,刘邦躲他也躲。二人形影不离,可谓手足情深。
情深归情深,学业自然是荒废掉了,刘太公望子成龙的梦想不幸破灭。
纵观世间,所有望子成龙的人,都因为他们自己不是龙。刘邦心中非但没有愧疚,反倒有些看不起父亲。
那些慵倦的黄昏或者午后,刘邦在家躺着,在外晃着,在田边蹲着,心里自有一番想法。身边人干的正经事,他是瞧不上的。那种一眼即能望到头的人生,没有激情,没有悬念,是纯粹的昏昏噩噩。那些人温饱之余,脑中空空,刘邦却有自己的偶像,这偶像便是战国后期名扬天下的信陵君。
信陵君乃魏国国君魏昭王之子,堂下门客三千,来自社会各阶层,三教九流应有尽有。
其中有些人颇讲义气,关键时刻,为信陵君抛头颅洒热血,成就了信陵君的名声。
心中无偶像,人生便无榜样。
一个时代没有偶像,说明这个时代激情匮乏;一个人没有偶像,证明此人心灵麻木。粉丝其实挺有福分,平淡日子里有牛逼之人助你提神,生活兴奋点也比没偶像的人多一些。
信陵君便是刘邦心中的榜样、兴奋点、靓丽之星。有此榜样在,对于广大俗物的奚落、鄙夷和指责,刘邦根本就不在乎。一言以蔽之:鸡爬到墙头始终是鸡,凤凰落地依旧是凤凰,鸿鹄已知燕雀弱智,又何必计较。
一切都无所谓,刘邦自顾自地混。
混是一个极高雅的词,时至今日,不管干大事做小事的人,口头上总挂着它,或是谦逊或是自嘲。白领混职位,教师混职称,学生混文凭,政客混官位,简简单单一个“混”字,饱含了无数艰辛与庞杂的社会人际关系。
话说榜样的力量无穷,刘邦如偶像信陵君一般,结交各类朋友。他虽无偶像实力,却有偶像气度。有钱请客,没钱也请客,绝不会在买单之际跑茅厕。
跟他一起混,你感到畅快、愉悦;听他侃天说地,甚至让人生出几分莫名的豪迈。于是乎,与他一起厮混的人,愈发多起来,市井小徒、江湖人士、公务官员,五花八门。
公务官员中,有一人名叫萧何,生于沛县,长于沛县,根基深底子厚,年长刘邦几岁,打小沉迷读书,却没读傻,挑的专业也合适宜——律法。
在秦朝,要谋个一官半职,就得通律法,好比如今做股票炒房产要懂政策。此乃商鞅变法打下的烙印。
到秦始皇执政,推出一项治国新理念:“以吏为师”意思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还得肩负为人师表的职责。
为人师,自然有学问要授,这学问便是律法。自商鞅变法始,秦国就重视法制,法令苛刻且严厉。由此,普法教育必不可少。
熟通律法者,往往性情沉稳,逻辑思维强悍,萧何亦是如此。他当上沛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是情理之中的事,此官职当时叫吏掾。
然而,一个熟通律法的吏掾怎么和一个市井混混搅到了一起?二者俨然不登对。
刘邦不爱读书,也极厌烦儒生。那些儒生,说话巨爱绕弯子,把耳屎叫做耵聍,把喷嚏称为因鼻粘膜受损而引起的一种强烈带声的喷气现象。
在刘邦看来,那些儒生皆是满身书呆气,说话不得要领,惯会纸上谈兵。并且他们统一都姓庄,名字叫高雅。
伊索寓言里有个两个壶的故事,故事中,一只陶壶对铜壶说:请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只要你轻轻碰到我,我就会被碰碎,我怎么也不敢靠近你。
这个故事是说,彼此相当,方可为友。可刘邦就是一只铜壶,铜豌豆做的壶,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烂,一敲响当当;而萧何是一只陶壶,外在朴拙,内秀深藏。如此迥异俩壶亲密接触,却未破碎,甚至连裂缝也未见一丝,是何道理?
刨根究底,皆因二人性情所致。刘邦豪爽,萧何也豪爽。这与读书多少,学问深浅并无关系,属于上天赋予,胎中带来,学也学不会,抹也抹不去。
性情相投之人,亦是前世缘分注定,不成夫妻,即成良友。无论成亲成友,彼此总有闪光点被相互捕捉。
交往之中,刘邦对萧何十分赞赏。其赞赏之情,可以诗表述——官不在高,懂法则行;学不在深,有韬略则灵,无竖儒之酸气,无装逼之恶习,谈笑皆畅快,往来无障碍,可以喝大酒,悦心情。刘邦云:萧何何陋之有?
而萧何看刘邦,也与常人截然不同。刘邦闲散慵懒,在萧何眼中,是不屑与一般小民为伍;刘邦大言不惭,在萧何看来,是胸中怀激情,心里藏江河。心有江河之人,绝非池中鱼。他莫名地生出一种预感:刘邦这只小飞蝗,迟早会腾达。这感觉一经萌生,就再没打消过。
结识萧何之初,刘邦的生活一如往常,该吃吃该喝喝,依然是一副吊儿郎当谁都不尿的样儿,行径于沛县街市,卓然不群。
有街市的地方必有人流,人流未必就痛,但一定很繁杂。人流中有富豪有穷鬼,有壮汉有妇人,有老朽亦有顽童。顽童在扭曲蜿蜒、青苔滋生的石板路上嬉戏打闹,一不小心摔了跤,被赶集的外乡人搀起;那些外乡人通常挑担背筐,见了亲友,连声招呼寒暄,笑烂了一张脸。拉拉扯扯去往狗肉摊,称上两斤狗肉,用荷叶包了,一同进到酒铺中,买些散酒,把狗肉铺在桌上,纷纷落座,吱溜一口酒,吧嗒一口肉,边吃边说些心里话,慢腾腾的,直到散了集才分手。
中国有句老话:狗肉不能入席。沛县恰恰相反:无狗肉不能成席。在沛县的酒铺桌上,总摆着一盘狗肉,一壶老酒,友人对座而饮,这景象仿佛纪录片中的画面定格。
那时候,狗肉比猪肉昂贵,乃上等肉食。利益驱使,便有人以屠狗为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屠狗也能屠出名气来,刘邦有一好友叫樊哙,便是沛县鼎鼎有名的狗屠。
刘邦常去樊哙那里买狗肉下酒,以飨口感。一时拮据,便去赊账,樊哙是个痛快人,断无小农意识,绝不锱铢必较,他从不记账,哪笔账清了,哪笔账没还,心头没数,倒让刘邦有些汗颜。
汗颜也抵不住腹中食欲,口中味欲,面子和肚子较劲,面子总是输。面子这玩意儿虚无缥,不当吃不当喝,还不如一张擦屁股纸。天长日久,刘邦也坦然了,毫无心理障碍地去买狗肉、赊狗肉、看樊哙屠狗肉。
樊哙屠狗,技术超娴熟。一条狗被他夹在两腿之间,动弹不得;樊哙提刀便剜,只消几刀,便如剥花生壳般利索,将狗皮剥落下来拎在手上。旋即,脸上闪出一丝冷漠的笑。此刻,裸狗眼眶盈满惶恐热泪,战栗哀嚎,继而呜咽几声,倒地而亡。
万物皆有灵,狗也不例外,远远地便嗅到这位酷爱屠狗的彪悍哥,汪汪狂叫。一群狗仔队偶遇樊哙,也不齐心,要么吓得瘫软,要么群起攻之,最终皆成刀下亡魂。
与刘邦相比,樊哙孔武有力,尽管刘邦身长七尺八寸,一米八左右,但没有樊哙结实。在刘邦看来,此君天生是当武将的好材料。果不其然,多年后他举旗打天下,樊哙勇猛无敌,领衔大军先锋。而樊哙也并非只是一员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他粗中有细,细到谋士文臣所不及,当然,这是后话。
单说刘邦,既同政府官吏往来,又与市井屠夫为伍,着实令人费解。而刘邦自己心中有数,他要向偶像信陵君看齐,结交各路人士,无论上流官员,贩夫走卒,平俗之辈,但凡脾性相投,皆可成为好友,甚至结为异姓弟兄。
因此,刘邦友人之多,来源之广,有沛县本地生人,亦有外来户。
周勃,祖籍荥阳卷地,后迁徙沛县。作为一个外来户,地无一垅,田无一亩,何以为生?
周勃行于街头,但见沛县不少人家养蚕,养蚕需要芦席,他便编席沿街贩卖。为贴补家用,他又常去参加葬礼,在出殡队伍里充当吹鼓手,混几个小费。
如此衰人,谁都瞧不上眼,唯独刘邦看重。
在刘邦看来,周勃既有手艺,还懂乐器,堪称多才多艺。而且,周勃膂力惊人,可拉硬弓。
史书云:周勃“厚重少文”他文化不高,年纪也比刘邦小很多,却和刘邦一样,瞧不上读书人。这一点彼此颇为投缘,遂结成忘年好友。
哥混的不是日子,哥混的是人脉。这一点,刘邦颇有几分自豪。可强中自有强中手,在沛县,还有比刘邦混得更为风生水起的人物,这个人叫雍齿。
雍齿堪称沛县名流,全称:沛县著名流氓。打瞎子、骂聋子、酗酒滋事,傲气得很。在他眼里,刘邦根本算不上个玩意儿。
刘邦天生吃软不吃硬,他不知道雍齿有什么可牛的,倘若你真的牛逼,那我就是牛鞭。
不是冤家不聚头,刘邦和雍齿碰到一起,难免擦出些火花。小抵牾引发大冲突,事情闹大了,仇怨愈发深厚,碴架拼刀子在所难免。而雍齿敢在地面上胡作非为,手下自然有一帮小弟,刘邦到底是惹不起的。
幸亏,在沛县黑恶势力圈里,刘邦还有一个朋友王陵。王陵年长刘邦几岁,刘邦称他大哥。王陵既是刘邦的大哥,又与雍齿交好,他不想袖手旁观,由着他们两人打起来。
王陵寻了个机会,摆下一桌酒,约刘邦、雍齿一同赴宴。三人围坐一桌,王陵从中调解劝和。
有酒好说话。
酒桌上,男人通常显得比平时豪爽、通达。废话大话,头脑发热的义气话,如尿崩喷涌而出。末了,刘邦与雍齿握手言欢,绝定以后互相给个面子。
所谓黑道,就是为面子而活的一条道。吃了对方的亏,总要喊一句:这事儿若传出去,我以后还怎么混啊。不成,必须把面子捞回来,哪怕同归于尽。此种思维,便是我们通常说的脑残。
刘邦倒不是个好面子的人,可在江湖飘,岂能不挨刀。黑道混得久了,难免要招惹些祸端,这就了少不了跟县衙的狱吏打交道。
狱吏曹参,现称看守所所长,与刘邦碰撞几回后,倒喜欢上了刘邦。
曹参亦是性情耿直之人,他看中刘邦的慷慨和豪气。一来二去,俩人围棋般黑白结合,结成朋友。
自此,刘邦混迹于黑白两道,生活愈发多姿。恰在之时,萧何急匆匆奔来,通报他一个消息:沛县衙门要对外招聘公务员。
一般的事情,下苦力的事情,刘邦从来不屑一顾。做官他倒是有些兴致,混官场和混社会,终究不同。
接下来,事情十分顺利,萧何作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也主管人事工作,经他操作,刘邦很容易便聘上了,任沛县泗水亭亭长。这是中国社会沿袭了千百年的一个特点:有人好办事。
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十里大约两百多户人家,亭长相当于乡镇一级的干部。官职藐小,且是试用,可好歹算个有脸的差事。可是,刘邦上任没多久,就出了一档子事儿,险些让他丢官坐牢。
二、梦中婚
当上亭长的刘邦还是刘邦,性情依旧,风采依旧,豪爽的做派依旧。
沛县来来往往的官员,都乘坐马车。每一次,马车都要经过泗水亭。驾车的车夫叫夏侯婴,年轻英俊,相貌堂堂。作为政府官员的司机,夏侯婴到了泗水亭,便要与刘亭长喝上几盅,拉拉家常,闲侃一番。
刘亭长极热情,像款待官员一样款待官员的司机。
当时的刘邦,虽是个低级公务员,可身份总比一个司机体面。但他心里从没小瞧过夏侯婴。他的率真性情,让夏侯婴既受用又欢喜。
世上太多的人目光短浅,只看他人现状不想其未来。当个财务经理就以为自己拥有了天下财富,自持见识广博,实则鼠目寸光,终究沦为猪狗之辈。
他们哪里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自然规律。
性情决定眼光。事实证明,刘邦眼光开阔。夏侯婴虽是个司机,但头脑灵活,机敏干练,心里鬼点子多如牛毛。没过多久,夏侯婴便被选为县吏,与刘邦一样,成为试用期公务员。
夏侯婴非常高兴,跑到泗水亭与刘邦分享喜讯,性情中人,当乐则乐。二人嬉笑中抱成一团,摔起跤来。
哪知乐极生悲,刘邦一失手,竟把夏侯婴给摔伤了。
这本不是算个事,朋友嬉闹而已。孰料旁观者中有一小人,将此事报了官。这一举报,事情性质陡然而变。
按秦律,打伤县吏,必须坐牢。若是官吏伤人,等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刘邦被捕,在问讯过程中,死不认账。他很清楚,一旦招认,受牢狱之苦不说,亭长的差事笃定是丢了。差事丢了固然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丢了当亭长的感觉。
这感觉当从刘邦真名说起。
刘邦当时并不叫刘邦,而叫刘季。
“伯、仲、叔、季”四字,乃兄弟排行的称呼。老大为“伯”老二为“仲”老三为“叔”老四为“季”因而,父亲同辈中年龄较大的人称为伯伯,小点的称为叔叔。
只有平民才没名字,如此算来,刘邦就叫刘老四。
一个卑微平民,做了一方的亭长,吃皇粮,佩武器,有部下,犹如城管。尽管今日民间流传一句话:鼠辈若有后,男为城管女为娼。但在当时,刘邦却有一种威风之感。若失去这职务,威风之感丧失,亭长冠也没法戴了。
因而,刘邦拒不招认。接下来就看夏侯婴怎么说。
夏侯婴果然义薄云天,一口咬定不是刘邦伤了他。
结果,夏侯婴被劳教一年,身上的肉被竹板打烂,吃苦受痛,却始终不改口。
一年后,夏侯婴出狱,仍做公务员,刘邦还是刘亭长。
这事儿让俩人的情义愈发深厚,也让刘邦清楚看到自己的现状,虽当了官,却是芝麻官,做了干部,却是基层干部。好比现如今有车有房,车是电瓶车,房是廉租房,一样是个无权无钱的小混混儿。
在刘邦头上,压着一层又一层,峰峦叠嶂的权威。此时的他,心里向往什么自己也说不清。直到有一天,他到国都咸阳出差,看到一场震撼眼球及心灵的大型现场直播,他的向往才脱口而出。
那是秦始皇的巡游出行的场景。仪仗卫队接天蔽日,旌旗挥舞,马蹄铮铮,铺天盖地席卷而过,士卒宛如人的海洋,齐声呐喊,巨大共鸣唤醒无限荣光,令听者热血翻滚,汗毛沸腾。
秦始皇独坐华美銮驾中,自有一种至高无上的威仪。
恢弘壮观的景象,让刘邦眼里狂喷惊叹号,艳羡景仰之情溢于言表,他脱口惊叫:大丈夫当如此也!
男人、大丈夫,就该混成秦始皇这般大富大贵大权威的样子。这样的人中之龙,活得伟大,想必死后也风光。
再想想自己,死后草草办个丧事,请好友周勃混在出殡人家里,奏上一曲鼓乐,而后,便被埋到一个狭窄、寒酸的经济适用坟中。
如此一比,天上地下,秦始皇的气派,怎能让刘邦不心生向往。
向往不等于野心。只能叫意淫。意淫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刘邦已42岁高龄,奔五的年龄,离半百一步之遥,他崇拜信陵君,羡慕秦始皇。但,现实中的他,能做什么呢?
还是混吧,当一天亭长喝一天酒。他的生活仿佛就这样无惊无险地延续下去了,不会波澜起伏,甚至连石子击中平静湖面掀起的一点涟漪都不会有。
可就在这一年,沛县迁来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到来,让刘邦的生活有了新的色彩,也给他的人生带来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那户人家的主人姓吕,人称吕公。膝下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吕公一家,本是老牌儿的良民,在单父县吕堌村安居乐业。从不惹事生非。可你不惹人,不等于别人不惹你。
史书记载,吕公从单父县迁居到沛县,是为了躲避仇家。具体什么仇,民间传说里有演绎,说是离吕堌村不远的桃花溪南岸,有一个黄家堡村,村里有个姓黄的大户。所谓大户,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闹市区有摊位,银行里有席位,股市中有座位,火葬场有床位的殷实之家。
这大户家的公子瞧上了吕公的次女吕雉,前去提亲,惨遭拒绝。大户恼怒,便想陷害吕公。无奈之下,吕公只好携妻子儿女举家迁移。
吕公这人,性情与刘邦有一些相像,也喜好交友。他的一位故交,如今当上了沛县的县令。
秦代官制,县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分“令”和“长”两个级别,大县长官叫“令”小县长官叫“长”县令比县长的级别高半截。由此可见,沛县在当时是个大县。
在大县里,有一把大的保护伞。吕公在此落脚安居,自然是放心的。县令也没忘了当年的情分,他大张旗鼓,为吕公摆下盛宴,接风洗尘。
吕公新家的厅堂里,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操持宴会的是县办公室主任萧何。他忙前跑后,招呼客人。
客人一个接一个地来,皆是沛县的大小官吏,知道吕公是县令老家来的故友、贵客。前来朝贺,当然不能空手,有钱的送钱,没钱的借钱来送。
就在高朋满座的时候,一个执事的衙役手拿一张名帖跑进来,高声吆喝:泗水亭长刘季,贺钱万!
这一嗓子比较惊魂,在场人都呆了。那时,一个县令的实物工资是100石谷,按当时的粮食价格计算,每石为100钱。一万钱,相当于县令十三个月的实物工资。
一个亭长哪来这么多钱?这职位捞不到油水啊,除非挖宝发了横财。
疑问越叵测,答案往往越简单。刘邦兜里其实一个子儿都没有。他纯粹是蹭饭来的。这种聚会,明摆着是敛钱。不来,得罪县令;来吧,又没钱送。他那点菲薄的薪水,早就喝酒吃肉花光了。反正一无所有,索性开个玩笑,爱信不信,随你们大小便。
常人做不出这事来,因为常人都爱面子,把羽毛和名节看得比性命还重。大话一旦被戳穿,必会羞得无地自容。刘邦却无所谓,戳穿就戳穿,老子反正没钱,只能送个惊喜。惊喜难道不算礼物么?
萧何了解刘邦,知道这小子又满嘴跑马车了。他忙不迭向吕公解释:此人叫刘季,一向爱说大话好开玩笑,您老可千万别信他的话,他说贺钱一万,没准儿一个子儿也没有。
吕公很慈禧很大度的笑了,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刘邦。
秦末汉初,流行看相。在当时是一种时尚,凡精通相术之人,都显得很牛。
吕公即是牛人中的一个,他仔细地打量了刘邦。
此人胸部挺直,脊背硬朗,堪称挺拔,皮肤也未经风吹日晒,想必很少干农活。
在吕公看来,刘邦绝非凡夫俗子,将来必成大器。
他乐呵呵的,将刘邦让进厅堂,并且请他坐在上首。此礼遇很高,由于来客甚多,萧何早有言在先:凡贺礼不满一千者,厅外就座。
刘邦一个大子儿不掏,倒坐到厅堂上首,这上哪儿说理去。
那些大小官吏,不明真相,又都长了一双势利眼,单知道刘邦送了一万钱,便对他另眼相看,纷纷过来敬酒。
刘邦一点不局促,有酒便喝,有肉便吃,口若悬河,高谈阔论,与来宾推杯换盏,如入无人之境。仿佛他和吕公是一对亲兄热弟。
宴席接近尾声,吕公示意刘邦留下来。待到曲终人散,刘邦仍安坐原位。
四周静下来,吕公像查户口一般把刘邦家庭情况、自身情况、逐个问了一遍。刘邦一一答了,他摸不清吕公到底要干嘛。
吕公也不说名,只滔滔不绝地谈起自己的看相之术。这让刘邦更加糊涂,就是撒一万泡尿来照,他也看不出自己的面相贵在哪里。
他这厢犯迷糊,吕公又开了口:我有一女儿,尚未许配人家,如你不嫌弃,就嫁与你做帚箕之妾。
这下轮到刘邦惊讶了。吕公是县令故交好友,家底也算殷实,居然要把女儿嫁与他,而且不是做妻,是当妾,偏房。
莫非这老头儿喝大了,我送他一个虚拟的惊喜,他还我一份扯淡的感动?
更让刘邦惊诧地还在后面。吕公起身,将他引入后堂,让自己的夫人和女儿吕雉与他相见。
吕雉落落大方,没有一点扭捏作态,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爽朗劲儿。
她就是自己未来的老婆?刘邦如坠梦中。
结婚为何物?张爱玲说,结婚就是长期免费的卖淫。
此刻,刘邦倒也真尝到了一点免费的甜头。婚姻对他来说,实在是可有可无的,他并不像众多俗人一般,为结而结,图的是给父母家人一个交代,抑或是担心老了没人照顾,随意凑合找个伴。
因此,他的生活历来浪荡,有女人给他一片爱,他就还人家一夜情。混到40来岁,业不立,家不成,既无妻室,也无未来,可谓“四大皆空”
他的父亲刘太公张口就骂:你个不成器的东西,如此厮混,连个婆娘都讨不到,去给人家做赘婿算了。
此话够损够毒。
秦汉时期,赘婿和贱民是一个档次。男人把姑娘娶回家,天经地义;姑娘家把男人招赘做女婿,性质可就变了。同样的婚姻,不同的名分,好比柚子与橘子杂交,搞出来的名种叫橙子,再不是以前的自己。
更残酷的是,后来秦帝国修长城,征发的对象就包括贱民、罪犯和赘婿。
即便刘邦再无所谓,刘太公这番骂词也免不了让他心底隐隐作痛。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也因此愈发淡漠。
如今,他要成亲了,堂堂正正地成亲,堂堂正正的娶妻。这是42年以来,他生活中最大的一桩喜事。
吕公原以为,刘邦这把年纪,早已娶妻生子了。他本意是把吕雉许给刘邦作偏室。没想到,刘邦竟然尚未娶妻,吕公更为喜悦。
吕公喜悦,吕雉疑惑,她搞不清父亲的意图。
秦汉的婚俗,女孩子到了十五、六岁便一定要出嫁。可吕雉到了二十八岁还未嫁人。这仍与吕公相面的爱好有关,他从吕雉的面相认定,此女将来必会嫁给大富大贵之人。
因此,吕雉长大,吕公并不心急。一等再等,没有合适人选,耗大的女儿年龄。在他们举家来到沛县后,沛县县令曾几次提亲,要娶吕雉,均被吕公婉言回绝。
县令也算一方有权有势的贵人,与吕公交情也厚,可吕公仍然看不中,独独相中了刘邦。不禁让人感慨:炒股当学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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