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来着?
哦,对——能和杀父仇人握手言和。
林隽问:“干嘛这么看着我?”
“没什么。很久没见了,补看两眼。”明笙浅笑回身,面朝这间百货商厦一层镀金的玻璃柜台,像捕食者面对浩瀚的森林,“算了,今天不买了。”
“逛了一天,什么都没买?”
“嗯,不着急。”
他们一起在商厦里的咖啡店喝了杯饮料,明笙再度被普及了一通法律常识,终于把她的免费法律咨询顾问送走。
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步行街上走着,想出去拦辆车回去,却接到了江淮易的电话。爱黏人的江少爷问完她的坐标,很快定了一家附近的餐厅见面。
明笙又踱回去。那家日料店正好在她刚才逛过的那间商厦里,她重新路过那些被她一一否决的柜台,忽然被一家方才忽略的店面吸引。
江淮易吸取上次教训,特地定了包间,以免再凭空冒出一个张远李远。
明笙在榻榻米上坐下,把一个精致的购物袋搁在案上。
江淮易一看就知道是给他的:“买到了?”
“嗯。”她推过去,十指相扣搁在桌上,“来不及弄花里胡哨的包装。直接打开看吧。”
本来就是补送的礼物,也不必那么形式主义。江淮易心情很愉悦地从袋子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枚尾戒。
这个牌子就在楼下,装潢风格很空旷,却在这间寸土寸金的商厦里占据了一排店面,一整天也不见有几个人走进去,但店员从来不焦虑。
“你还真打算用礼物还钱……”
明笙说:“也不是刻意的。只是这个合适。”
江淮易对价格这东西本来就不敏感,为她惊叹了一下之后,心里也没很在乎,大方戴上去试了试。她买大了,尾戒刚好能套无名指。
银色的戒身,内嵌五颗小蓝宝石,设计得像星辰。
果然和她想的效果一样。他皮肤很白,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没刻意修剪过,显得很自然随意。蓝宝石的色泽很衬他的气质,让一双手都变得华丽张扬。
江淮易兀自欣赏了会儿他的新礼物,忽然想到什么,“你就买了一枚?”
“嗯。”
戒指这种东西,买一枚寓意很不好的……
谁都能看出来,江少爷有点不满意。
明笙问:“不喜欢吗?”
江淮易幽幽地把眸子移回来,看了她一会儿,伸出一只手,恶作剧般把她下耷的嘴角捏上去。他看着她被自己摆出来的半边笑容,柔柔地勾唇:“喜欢啊……”
☆、第17章
江淮易黏了她大半个月,终于被考试赶去了新加坡。
明笙卸下一口气。结果他走了两天,耳根清净了两天,她竟然挺不习惯的。
近来一直没什么工作,明笙完成《》的日常拍摄,回来洗了个热水澡,擦着头发坐在书桌前。
她今天在公司又碰见了顾千月。和江淮易是迥然不同的两种气质,但细看之下,又觉得两人的皮囊,确实是肖似的——这是她看久了江淮易那张气质太过锋芒毕露,以至于有时无法让人定睛分辨他五官的脸,才得出的结论。
一种无法承认的惦念驱使,她重新抽出了书柜最底层的那个盒子。
信件一封封都已烂熟于心。但她特意抽出其中几封,细致地审阅。
那是十几年前的六月初,江绍年在信中向姑姑记叙他小儿子的生日会,从字迹上看亦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写:“……看见淮易开心,我也好像可以心安了……”
“……姐弟俩相处得很好,你看到也许也会高兴……”
“……我知道你不愿意委屈任何人。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会好好对淮易,算是一些弥补……”
写到他的都是很间接的词句,背后却是令人生疑的真相。
明笙希望能找寻更多的线索,入迷地一封封翻过去,直至夜深,门外竟响起两声敲门声。
深更半夜,她去开门时多了分警惕。
猫眼里映出扭曲的人像,居然是江淮易。
一开门,他没骨头似的倒在她身上。明笙下意识接住他,问:“你不是说明天才回来?”
“改签了。”他像抱一只熊一般,把她抱个满怀,餍足地蹭一下她光滑的脸颊,“下午就考完了。你又没去,我一个人待那干什么。”
明笙:“考得怎么样?”
“别问我这种问题。”他直起身,皱眉看了她一眼。
但是看她的这一眼好像就足够让他重新高兴起来,复又抱上去,说:“累死了。特别想见你,一刻不停赶回来的。”
明笙刚洗过澡,很明显地能感觉到他在炎热的夏夜风尘仆仆赶来的那种皮肤上的黏腻,不动声色地抽身出来:“洗个澡吧?”
他有点不满,但确实渴望一个热水澡,很听话地往里走。
茶几上还插着他出国前送给她的一束花。他对某些事物很专情,送过一次香槟玫瑰之后,便觉得这样事物被赋予了象征意义,从一而终地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