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唐雅人忽然又开口。
“你这次回台湾是打算小住,或是长住?”
“算是回来长住,我妈毕竟还是想念台湾。”
她暗示过她是个私生女,因此很技巧地避开谈论关于“父亲”的种种。
在这圈子里,私生子女不少,但大家心里有数即可,除非是死党或手帕交,或是私下当八卦传传,否则这种风流事迹,哪个家族没发生过,谁也不会公然挂在嘴上说,徒增尴尬。
但没想到唐雅人竟然提了。
“我与程家不熟,但是几天前我碰到了程正东,向他问起你。”他露出颇富玩味的笑容,慢条斯理地说道:“他说他不记得有你这位妹妹。”
程曼青没防备他会这么问,一时面上有些挂不住。
“正东大哥对我们母女一直怀有敌意。”她叹了一口气“这也不能怪他,我的母亲毕竟曾介入过他父母的婚姻,他怎么会承认我这个异母妹妹呢?”
说完,程曼青露出伪装坚强的萧瑟笑容。
“抱歉,我不该提起这些。”
“没关系”
见唐雅人没再往下问,她松了一口气。
奇怪,是她多心了吗?凭着先前几次的见面,她以为唐雅人是个挺温和的人,但今日她却有种不停踩到地雷的“内爆”之感。
难道她看错他了?他的温和只是形于外,内在却很“腹黑”?
这时侍者送上前菜与冰镇的香槟,程曼青一面用餐,一面心蟣uo枫贰2恢危芯蹙焙蟮娜廾穑兄趾苊母芯酢?br />
唐雅人的手机响起,他接起电话,简单响应了几句后挂断。
“程小姐,待会儿有位朋友顺道过来找我,希望你不介意。”
“当然不会。”
呵~~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认识他的朋友,打入他的社交圈,进展得实在太顺利了!
他的朋友想必也是非富即贵吧?她得把握机会多认识几个,万一和唐雅人没那么顺利的话,至少还有备胎可用
不多时,俱乐部门口走入一个壮硕人影。
“雅人!”
“文瑞。”
听见那名字,程曼青忽然被香槟呛到,她呛咳的声音,引起壮硕男子的注意。
“淑青?”
“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我叫程曼青。”她僵笑着撇清。
“我没认错!你虽然看起来不太一样,眼睛变大脸型变尖了,但你是程淑青不会错!”他转向唐雅人,气愤难消地说道:“她就是那个拿走我五百万聘金,然后搞失踪的那个女人!”
她气得浑身颤抖“你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你!”
唐雅人忽然从位子上起身。
“看样子两位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我就不打扰了。”
程曼青拉住唐雅人,极力卖弄可怜“事情不是那样,我可以解释的”
唐雅人淡淡扬唇,语气上礼貌至极。
“不,我想不需要。”
说完,他起身带走了账单,并将乱局留给身后的两人。
****
童家宇打扫完特兰多俱乐部后,接下来还要转移阵地,飞奔到忠孝东路的动物医院代班打工。
没错,童家宇,外号宇宙小姐,又号打工救火队,是宇宙级的打工达人。
要遛狗吗?要托婴吗?找家宇就对了。
要代班吗?要跑腿吗?童家宇随call随到。
打从高中起成为打工一族,童家宇的“使命必达”已替她打响名号,她的人脉遍及五湖四海九荒十八垓,雇用过她的名单厚度可媲美一本辞海。
将清洁推车推进储藏室,换下工作服后,童家宇看了看表──
太好了!距离下个工作还有段时间,算一算她有三十分钟的时间可以享用一顿晚餐。
她走入附近的超商,再出来时,手上已多了一个国民便当。
人行道,树荫下,凉风阵阵,路灯昏黄。
童家宇打开便当,取出环保筷,迫不及待地夹起那片菲薄的瘦排骨──
忽然,一双黑不溜丢的眼睛,正渴望地看着她手上的排骨。
那是一只脏兮兮瘦巴巴的流浪狗。
童家宇看看排骨又看看狗。
“来,给你。”
她将整块排骨喂给狗吃。
没关系,国民便当没了排骨,也还是能填饱肚子的!
她扒了一口酸菜配饭,都还没吞下去,流浪狗已经闪电般的嗑完了排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再度盯着她手上的便当。
“狗大哥,我今天午饭也没吃耶”童家宇哀怨地说。
“呜”狗垂下耳朵。
一人一狗用眼神对决,看谁比较可怜。
最后,童家宇输给了自己的恻隐之心。
“给你吃吧!吃饱一点!”
她把整个便当都放到流浪狗面前。
把晚饭送掉后,她收起筷子,背起包包,跨上停在路边停车格的小绵羊,准备出发去东区。
她发动几可作古的50cc小绵羊,小绵羊发出痛苦的声音,载着她进入台北市庞大的车流之中。
这部小绵羊跟了童家宇快五年,不过在它认识童家宇时,它已经是十岁高龄。
虽然跑得慢一点,噪音大了一咪咪,跑上坡路时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跑太久还会耍脾气,粉有个性地抛锚在路边,但总之还算是耐命,跟童家宇是絶配。
虽然童家宇努力催油门,不过小绵羊的时速最高也只有三十,跟在她后面的骑士或驾驶,不是对她大鸣喇叭,就是骂声不絶的绕路而行。
“靠!是怎样?骑这么慢要死啊!”“卡闪ㄟ,林北赶时间!”
但童家宇就是两个字——淡定!
在喇叭齐鸣的大马路上,她淡定。
在驾驶问候祖宗十八代的吼叫声中,她淡定。
总之,在滚滚红尘聚散匆匆的人世中,她淡定得理直气壮,令人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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