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只是紧紧地抱着他的头和背,有时更摸索着他的脸和手。我知道在这种仰卧姿势下,最好把双臂上举过头,胸前就呈现出万分的美感,我就这么做,他果然发狂了!
他的唇舌专向我的面部进袭,接看只觉寒噤连连,通体火烧,渐渐陷入迷糊。
“爱人!爱人!”我喃喃叫道:“让我死,让我死罢!”
词云: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零落花如许;花底相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暮。待把相思灯下诉,一缕新欢,旧恨千千缕,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调寄蝶恋懋花。
也不知道何年何月,在何处见过这首伤春词,而且居然牢记未忘。
此时我把它抄下来就为自觉心境与词境相差不远,正好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忧伤,作为一种感情的发泄。
二十四番花信风,臣在不知不觉中飘飘而逝。经历过柔肠寸裂的生离,也经历过没有眼泪的死别。
刚以为自由与幸福在抱,却不知突然醒觉,自己已是残花败柳了!
此时面对新欢,旧恨如潮,万般都在掌握,只有那青春啊!一去不复返了!
为什么在极欢乐中突然有此感触?
那是由于阿财的一句话,他靠在我怀里悄悄地说:“玉璇,要是我们早见三年多好!那时你还不是李老三的人…”
这句话,含义很明白,他在嫌我不是小姐的身份了。
也许不是有心。
但至少在他的潜意识中,已有了这个感觉,连他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
我当时伤心,但非绝望。
因为,我能够强烈地感觉到阿财的热情,对于我的依恋加火如荼;只是没有刻骨铭心的痴爱而已。
而我是如何渴望着真正爱情的滋润!肉欲的享受虽然至高无上,那终究是一种庸俗的现实,凡现实都会转眼成空。
只有痴爱痴恋的形而上方式,才能够千秋万世,共天长地久。
空虚如我,一个似悲似喜的新寡,感慨于人生如朝露,除拼死觅取欢乐,还能想望着一股重新燃起的生命之火焰。
在这一点上说起来,阿财是教我失望的。
他热,然而没有光,那只是柴灰底下的火炭;他狂,然而不痴,又与禽兽何异?
想到这里,我突然抽身而起,匆匆地把衣服理好,回头便走。
“怎么了?玉璇!”
他仆在草地上,伸手来扯我的腿。
黑暗中,我灵活如鱼!轻轻一闪,就避开了他的捕捉,往树林外直奔。
“玉璇…”
那呼叫声凄凄如秋雨。
我略停了一停,硬起心肠,仍然往前走。
“玉璇,我只说一句话…”
我不得不停步,听他这一句话究竟说些什么,这也许是人之常情吧!
他不快不慢地走过来,距我约莫三尺站住。
我不敢看他,但仿佛也能感到他的呼吸和眼光,这两者尽都使我意乱神迷起来。
彼此沉默了二、三分钟。
我刚欲移动脚步,听到他幽幽叹道:“早知今日,我们又何必当初?”
那十一个字对我,就如当头棒,化出千千万种意义,使人百感交集。
心与口挣扎了半天,我轻轻地说:“当初,怎么样呢?”
“当初,是我会错了夫人的意思。”他愤然道:“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份,罪该万死,可是夫人…你也有不是。”
“我有什么不是?”
这是强嘴。
“你的不是,由于…”他露骨地说:“没有早早教我死了这条心。也许在你们上流社会是常事,但我看来,你的一切言语表情,早已超过了默认。”
轰的一声,我自觉面红耳热,幸亏在黑暗的树林中,不然真要无地自容了。
他没有说错,我的言词,岂仅止于默认而已?说得不客气些,简直在鼓励他的野心,诱使他一步一步踏入预布的陷阱。而在最后关头,我却把肉饵吊起,让他一只脚掉在陷阱里受苦受难!
女人真是软心肠的动物,前思后想的结果,每每自责不已,自责使我一点矜持如炉火上的冰雪,顷刻融化。
阿财是何等敏感!鉴貌辨色,立刻知道他又赢了。
他从三尺外一步跨到我身边,突然攫住我,狠狠地在我颈项间吻下去。那一缕热气从颈项传入,打头脑绕了一个圈子,经过心脏,又从血管里散发出来,直达四肢骨骸。
一切的决定在于心肠,心热了,肠软了,那就什么也都不再顾忌了。
我的手臂像两条蛇般缠上去,惟恐抱得他不够紧,赌得他不够实,怕一下子失去了他。
丝丝的风,摇摇地叶,除去这些,就只有无所不美的山河大地,以及我与他两人,此外无一物存在。
当然存在是存在着的,但在我眼中,那都是不关紧要的!
我满足,我激动,我如痴如醉。
唇和舌的紧缠,灵魂的交流,胸膛的贴实,也不仅是摩擦,还感觉到彼此的心房跳动与热血流转。
黑暗变成光明,寒冷变成温暖,坚硬的树和泥只觉其柔情万缕,林叶的摇动,生机勃勃--美极了!美极了!
何处一阵风来,使我寒噤连连,通体酥融。接着发现不是风,那是他具有魔术的手。
他在抱着我向下滑,下面就是草地,我尚能感觉。
依照我的心愿,那是求之不得,但意识中仍有一种女性自尊,不愿如此地草率交易…
所以我轻轻挣扎着说:“不…”
他并不回答,继续以动作来使我就范,造成既成事实。
两种主张在我心底交战,一时这个占上风,一时那个着先鞭。
归根说起来,希望自己不要再矜持,但是办不到!
我恨自己不长进,再要撑拒下去。眼见好梦成空,而我是何等渴望这一看!
就像沙漠中的旅人,原来还有一个空水壶挂着,现在连那个有名无实的招牌都失掉了,好容易遇到一泓清水,你说能忍得住不奔过去,伏在那水面上尽情痛饮吗?
于是情急生智,我突向前伸出一足,放在他不得不踏上去的地方,他果然像一块铁般立刻跌向磁石,使磁石和铁紧黏在一起。
那磁石就是我--我的唇、颈、胸脯。
他俯下头,用炽热的嘴唇在我的粉颈上、酥胸上、小腹上、玉腿上,贪婪地狂吻起来,我的血液沸腾了,一颗心好像要炸开似的。
接着阿财伏到我的身上,我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那点上,他像触电般的大震起来。
肉和肉相贴合,心和心碰触着,双方那重要器官都是充血盈盈的,喷射出浑浑丝丝一股股的热气来。
龟头火红滚烫,愈捣愈硬,越插越深,横冲直闯,如疾雷急雨,横扫千军。顶得我阴户大开,心花怒放,淫水长流。
他的阳物,似乎比赵利民更为健壮、有力,抽送之间,更觉刺激、更充实。
一道闪电突然射来。
我迷迷糊糊地想,好罢!下雨罢!下得越大越好,把我们一齐冲走,冲下海,冲出世界,去寻觅另一个没有偏见的乐园?
这闪光时间好长,一直亮着,几乎像一盏探照灯。
奇怪的是:它仿佛专照一处,我依稀觉得,除了我们所占的一块草地,四外仍然是一片昏黑。
这使我在迷糊中渐渐清醒过来,抬起头,找寻那奇异的光源。
“啊!”我惊呼。
“怎么了?”阿财仍在半昏迷状态中喃喃地说。
我神智略清,立刻顺手把他推开,自己则像一条泥鳅般滚开去,一直滚到暗处,惊魂这才稍定。
现在阿财也弄清楚了,我听见他“啊”了一声,接着便破口大骂:“谁在那里把车灯开亮?混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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