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的法器,穿上他的人,不是魔尊就鬼王,可不是普通人就能穿得上去的。”
“那,这噬魂袍现在在哪里呢?谁穿着它呢?”
“没人知道它在哪里。”齐天明道,“现在,已经有很多股势力都想找到这袍子,当然也包括我们组织。可谁也没找到,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袍,子一定就在江南市!”
“啊?”小风大吃了一惊,“在我们这里?”
“没错。”齐天明点点头,“我的主人,也就是毒蜘蛛的至尊大人,最近也在寻找这袍子。同时,他希望能在这里,与各地来的群魔共聚一处,通过群魔争霸的方式,选出一个真正的魔道至尊,并且与群魔商定,一旦找到了噬魂袍,只有通过公推出来的魔道至尊才有资格穿上这袍子,率领群魔。”
小风听了,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
魔道至尊?蓝魔不是一直劝我成为魔道至尊吗?可是,怎么有这么多人都想要成为至尊啊?我打得过他们吗?
小风装做不动声色,问道:“我还是有点不明白,既然你们的至尊现在没找到噬魂袍,他为什么要举办这个‘群魔会’呢?而且,你们的商定也没有用啊?要是真有人发现了这袍子,他老早自己就穿上了,怎么会拱手让人呢?”
“你说对了。”齐天明笑道,“人性本来就有自私的一面,这噬魂袍的魔力与它对人的诱惑力都是相当可怕的。你看过《指环王》吧,知道那里头的魔戒吗?”
“看过啊,那魔戒不就是魔王的宝物吗?谁都难以抵抗他的诱惑,都想戴上魔戒,成为他的主人。”
“不错。这噬魂袍就相当于魔戒。能参加这次群魔会的人,都是冲着这魔袍而来的,至尊邀请他们来,无非是想击败他们,从而树立起自己不可撼动的地位。假如,将来其中有人敢动魔袍的主意,至尊就可以以魔道至尊的身份,与其他人共同讨伐他。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名正言顺,而不用背上为了这袍子而争夺的恶名。”
“哈哈哈!我知道了,你们的至尊是想‘挟天子以令诸侯’吧?他想通过群魔会,取得魔王的宝座,即使他现在得不到魔袍,但也没人敢动摇他的地位,对吗?这样的话,谁敢私藏魔袍,他就可以以魔王之名灭掉对方,而不怕别人非议了。”
“正确,小风,你很聪明。”齐天明露出了赞许的目光,“这噬魂袍就如同历史中的那头鹿!”
“鹿?”小风迷惑了。
“逐鹿天下啊?这天下只有一头鹿,大家都想得到。这噬魂袍乃是无上宝物,当然就是这头鹿了。在群魔会上,各怀目的的各路魔灵汇集一处,大家都想证明自己才是这魔道天下的霸主,才有资格获得这条鹿。”
“我却不这么想。”小风摇摇头,“这个魔道至尊的虚名有什么用啊?只有拿到这袍子才有用。就算你们的头拿到了这个魔道至尊的位子,万一别人已经拿到了这噬魂袍,这人照样不会把你什么魔道至尊放在眼里。这年头,谁的宝物厉害,谁就是王!”
“你说的没错。不过,即使这个人拿到了噬魂袍,以我们至尊的性格,他也绝对不会屈居他人之下!”齐天明道,“至尊也一定会去攻击这个穿上噬魂袍的人,当然,他甚至可以召集其他魔灵来攻击这个人。到时候,他就是盟主,就是霸主,谁敢不听他的话呢?”
“你们至尊打得过那个人吗?人家可有噬魂袍的。”
“有也没用。这噬魂袍会吞噬自己主人的魂魄,如果这个主人的力量不足以驾驭它的话!”
“什么?”小风吃惊了,“你说什么?这袍子会吞噬自己的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