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陈老大”,听说是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主。坊间关于陈孝礼的传闻满天飞,活将他描述得阎罗在世,夜叉附体。
而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则是他收小弟的规矩:留一指,或者一趾。
据说陈孝礼原本只是山沟里出来的打工仔,后来因缘际会救了江城一豪门千金,陈孝礼被聘为保镖,最后还和被救的千金小姐订了婚。原本到此该是美满了,谁知道不久后那位千金小姐家里破产,两人不了了之。有人说是陈孝礼凉薄,有人说是千金小姐另攀了高枝……
总之陈孝礼还是没和那位千金小姐在一起。
而后陈孝礼独自出来闯荡,竟也闯出了一片天地来。开过赌场,倒过文物,伤过人,坐过牢…不知是不是狠戾的事情做多了,凡是出门必有四到八个保镖随行。听说近些年大抵是因年岁见涨,又或者因为独生女身体不好的缘故,陈孝礼竟然开始信佛。
然而这样一个信佛的人,却要求所有拜在他门下的小弟都得断一指,或者是断一脚趾,以示忠诚。
陆胜男在心里搜索着关于陈孝礼的一切,别的她都不信,唯独爱女如命这一点,她信。
一行人越来越近,陆胜男挺直了脊背站在走廊边上,带着45度的微笑。江景白在靠着陆胜男的这一侧,他们走近了,眼角余光看到陈孝礼也不过是一个微微发福的中年人,实在与传闻中令人闻风丧胆的陈老大联系起来。
走得近了,陆胜男觉得自己鼻翼间似乎闻到了江景白身上的淡淡烟草味。为了安安,她向来不留指甲,此刻两只交握的手掌却还是被她抠进去的力度戳得隐隐作痛。
江景白微笑着和陈默说了句“一会儿蛋糕里的草莓都给你吃……”
“搞得好像今天是我生日似的……”
他们渐渐走远,身影很快消失在某间包房里。
从始至终,江景白连眼角都没扫她一眼。
“陆经理,你怎么了?”
“啊?”陆胜男望着小路,“怎么啦?”
“人都走远了,我们也走吧。陆经理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早点儿回去休息?”
陆胜男闻言,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有吗?”
“有啊,”小路目露担忧,“一点儿血色都没有,是不是发烧还没好?”
陆胜男顺口就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发烧了?”
小路笑着推着陆胜男往前走:“赵老板昨天开会的时候说的。”
陆胜男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小路很快就避开了她的视线。
周末的时候,盛世总是格外忙碌一些。陆胜男忙得几乎脚不沾地,也无暇再去想江景白的事。因为是早班,所以十二点的时候陆胜男就收拾东西准备。
订婚啊,陆胜男拎着包穿过长长的走廊,埋头思索着这两个字的含义。
即使曾经设想过千万遍,再见的时候他会不会已经结婚,生子。那天初遇,当江景白说陈默是他女朋友的时候,心底被巨大的失落填满,无暇他顾。然而清醒过来后,她并不否认,其实她还是有着一丝的庆幸。
只是女朋友而已……
在盛世看惯了风月,小三、二奶都习以为常,不过是个女朋友。就好像当初她问向暖为什么就和白司念走到了如今这一步的时候,向暖曾讥诮地回答她:结婚都有离婚的,谈个恋爱分个手,再正常不过……
空气里带着潮湿,温润而清新。陆胜男踩着小跟鞋,与地砖触碰时发出铿锵的声音。
面对江景白,她终究是介意的。所以,才会有“也许他们会分手”这样恶毒的想法。
所有的云淡风轻,说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陆胜男沿着小巷子信步走着,有喝醉的人在路边大声尖叫,有成群结队的学生模样的小男生笑闹着从她身边路过……
好似又到了一年的毕业季,他们肆意欢笑,青春洋溢。
心底好似被凿穿,空荡荡的灌着风。
她终究是在意的,无可否认,却无能为力。
陆胜男自嘲地笑了笑,不再去想。而更为重要的事,是陆海升。
陆海升的病情并不算稳定,所以医生并不同意他出院,可是奈何陆海升铁了心要回陆家村。
陆胜男叹口气,也不知道她那个名义上的舅舅是怎么想的,连这么拙劣的谎言都能编出来。其实她是不在意的,不过是几分地和一个宅基地而已,她想,这辈子,她都不会再回陆家村。
陆海升却是执拗的不松口。
她知道,是因为那几分地里种着几颗已经活了三四十年的柏树。是陆海升和她母亲幼时一起种下的。
母亲已经成了白骨,故人却还在,所以总有那么几分执念……
“既然找了我,就得按我的规矩来。别t的废话!”
“要是出了事,谁负责?”
“出事?出事的还少吗?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
陆胜男埋头走路,却隐隐听见巷子深处传来争吵声,听着有些耳熟。她想起上次也是在这条巷子里遇见江景白时他正狠戾地教训一个男人,是她不曾见过的凶狠,心下怅然,又觉得好似刚刚那个声音就是江景白一般。
轻轻摇了摇头,自嘲地笑:她简直是走火入魔,听谁都像是江景白的声音。
向暖说得对,他们总是轻易的被蛊惑。
她和江景白,从来都是单相思,哪里来的爱情一说。
于是头也不回的从巷口走过,隐隐听见里面有打斗的声音,陆胜男走得更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