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王母娘娘的心情是郁闷,二郎神的,大约就是“日了哮天犬了”。他为改天条,九死一生。新天条出世,那帮光吃饭不干活的放飞了自我,他还得劳心劳力整理新天条。他一心为公,总有一群妖艳贱货不买账。
天条是神仙的法律法规。所谓“规矩”,自然是有奖有罚。
妖艳贱货们说:“有罚?不都是新天条了吗?差评!”
好,改!反正王母不在。只要不是为非作歹,为祸一方,都不罚,中?
妖艳贱货们说:“凭什么给我的奖励不如ta的多?差评!”
还没等二郎神再次修改方案,已经有人来报,有神仙为博美人一笑,私自修改时令,致使大片农田枯萎。这等祸害还留着?斩了!对不起,新天条出世了,罚不得。
——泾河龙王已经哭死在茅房里。
二郎神抿紧嘴唇,正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捉拿私改时令的神仙,一盏孔明灯飘上来。有凡人告状,有神仙对他女儿始乱终弃。那神仙许下海誓山盟,将他女儿骗身骗心。女儿珠胎暗结,神仙不知所踪。宗族嫌他女儿败坏族中女眷声誉,要将他女儿沉塘。可怜老父亲拜了无数庙,也不见神仙显灵,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用孔明灯向天庭告状。
某神仙:什么始乱终弃?我不过是回一趟天庭。有时差怨我咯?
二郎神气得摔了毛笔。
这时,又有凡女焚香祷告,有仙女抢了她未婚夫,让她沦为笑柄。
某仙女:他明明不喜欢那个富家小姐!天庭都自由恋爱了,你们不要包办婚姻啊!
这事儿还有后续,那男子的父母也在焚香祷告:家里有妖精,救命!
二郎神赶忙把神目张开,向下界老去,不消片刻,知晓了前因后果。原来,自从他们家儿子为了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退了婚事,愈发混账了。他不读书不说,还整天念叨着福缘天注定,强求一场空。那女人呢,不煮饭,不做女红,不敬长辈,把一群妖精招来家里,让老两口伺候。
某仙女:你才妖精!我们是仙女!!!
二郎神狠狠地砸了砚台。
改的是关于思凡的天条,你们倒好,彻底放飞了自我。醒醒吧,这里是天庭,维护三界秩序的天庭,不是恶棍的老巢!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去他的新天条!新天条只是允许神仙恋爱,闯祸闹事的,肆意妄为的,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去凡间恋爱的,封了法力,不彻底斩断因果不许回来!敢在真君殿闹事的,通通贬下凡!
随着二郎真君的黑化,大批神仙落马。二郎神刚刚被洗白的名声,又成了恶名。
前几日是山间客栈,这回是山间佛寺,看着前方“兰若寺”的招牌,常仪觉得,这些鬼怪挺没创意的。不同于红袖坊令人由心底赶到温暖的暖黄灯火,兰若寺的灯光也是暖黄色,却透着诡异与阴森。
“一看就不像好地方啊。”常仪感叹着,走进了寺庙的大门。她现在的人设是独自出门的贵公子。不遭遇几次艳鬼,对不起她如今的皮相。
进了兰若寺,常仪发现,她似乎晚了一步。屋内有一个书生提笔作画,一个美丽的姑娘为他研磨。两人时不时对视一眼,目光缱绻。好一出红袖添香。
——在寺庙里做这种事,不觉得不妥?还是说,这就是你们的情趣?
听见有人进来,两人齐齐向门口看去,不约而同露出惊艳的目光。书生只是惊艳来者的风姿,女子惊艳赞叹的同时,还有那么几分纠结犹豫。
常仪拱手,坦坦荡荡的说:“打扰了。”端的是温文尔雅,斯文败类模样。
不得不说,一副好皮相很重要。若是形容猥琐之辈,在这种时候闯进来,纵使不被轰出去,也休想得到好脸色。常仪凭着一张漂亮脸蛋儿,与那一男一女相谈甚欢。
那男的叫宁采臣,是个游学的书生。女子叫小倩,自称是山下教书先生的女儿,背着家人上山玩耍,忘了时间,滞留山中。常仪只说了姓氏,那两位就叫“他”常公子。
美人是不会没有陪的。不过片刻,一个风姿绰约的女子走进了兰若寺。这女子自称小蝶,是小倩的闺中姐妹,也是上山游玩,误了时辰,困住山中。这女子进了屋,与小倩寒暄了几句,就开始与“常公子”攀谈,以一种不合理的热切。宁采臣或许疑惑,在小倩的哄诱之下,将其抛之脑后,专注于眼前的红颜。
之前已经说过,常仪是个爱玩的人。对于一个爱玩的人,有美女撩你怎么办?撩回去!
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小蝶就被常仪说得面颊绯红,笑声连连。小倩原还努力抓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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