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这不愧是某法的高材生,还是猜中了一些啊。
“不错,我就是想要他为我疯狂,只不过,不是再次。因为他杨浩,跟我恋爱的时候,压根没有疯狂过。他那个时候,尽管对我再好,也都不保持着理智,甚至,到了最后,能够为了利益出卖我。我就不一样了…;…;”
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当初的那一幕,漫天倾盆的大雨,还有屋内充斥的血腥味。
我抬起自己的手,放到了方严的面前:“你以前不是问过我手腕上的疤是怎么来的吗?”
手腕别捏住,方严声音微寒,像是冷冬里下的第一场雪,飘飘扬扬:“不要告诉我,我并不想听。”
这男人,还真是有趣,明明都知道,猜中了,却还不让我说出来。
“我自己割的,总是年少多疯狂,我为了他,差点了结了我自己的性命。原本,现在的除疤技术这么牛逼,花点钱,也就除了,但是,那个时候我没啥钱,某某科技大学毕业的我,居然一份工作都找不到…;…;”
方严这下子直接低下头来,狠狠的堵住了我的唇,在狂风骤雨般的吻结束之后,他怒气稍减:“我让你不要说了。过去了的,让他过去了不就行了吗?”
“嗯啊,原本是已经过得去了,但是,他自己要主动跑回某重来,我总得好好感谢他吧,毕竟,是他让我成长了。”
方严的衬衣出现了一丝丝的褶皱,我用手替他弄平,微微低头,带着一点贤妻良母的感觉。
“方严,你如果愿意,接下来,就幸苦你同我演场恩爱的戏了。”
生为飞蛾,总是想要扑火。
以前大概我是不怎么了解杨浩,可现在…;…;
方严的手忽然抓住了我的手,干净修长的手指穿进了我的手的指。
“干啥呢?干啥呢?”
真的,我并没有很难过,只是觉得他的手指比较粗,嗝得我生疼。
“你见过哪个恩爱的情侣像我们这样的,连个手都不牵的?”
路灯下,他把我的手举了起来,十指紧扣:“这样才像是情侣。”
“芸芸,你既然是要演戏,那么,就要演得像一点儿,要不然,那就真的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了。”
我沉思了那么一小会儿:“讲得好有道理。”
他的手,落在我中指的位置,然后将那枚褪色了的戒指给取了下来:“还戴着这个干什么?碍眼,既然你现在是我女朋友,手上要戴的,应该是我给你买的戒指。”
我把那枚戒指从他的手里抽了回来,重新戴在手指上。继而说道:“某部电视里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欲擒故纵是情感必杀技,意犹未尽,才是最高境界。”
“这跟你还戴着这个破戒指,有半毛钱关系吗?”
我摇了摇头:“好像是是没有。不过道理都差不多。我在他面前,明明说我不想要跟他有联系了,手上却戴着他当年送给我的戒指,那他肯定会想,我是不是还爱着他。这会让他的虚荣心升起来。那么,他就还得琢磨我。”
方严那个时候,眼神晦暗不明。
我不怕他看轻我,更不怕他觉得我坏。反正,都已经这样了。
“芸芸,你这,又是何必?”
我拖着他往前走:“闲得蛋疼,行么?”
“你没有蛋…;…;”
那一刻,我似乎感觉头顶上方有一群乌鸦飞过。
方严他,居然还会讲这样的冷笑话啊,真真是,太有意思了啊。
那个晚上,作为他帮了我的报酬,我们滚在了一起。完了后,我非常感激夏夜睡的是凉席,要不然,单单只是洗床单,估计都能够洗死我了。
“严严,你看到了我的戒指了吗?”
我指的是杨浩花十几块钱买的那个。这一觉睡醒之后,起来发现戒指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我还指着用这枚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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