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着睡涎,身子俯卧且佝偻着,脑瓜子顶在枕头上,睡姿丑陋不堪。
他不由厌嫌地皱了下眉,看来,以后成了大老板,三妻四妾是少不了了,出于良心,给她保留个名分,也算是不弃糟糠吧。
又庆幸自己的无望之福,本以为收养凌客是个赔钱受累的苦差事,正为他的学费发愁,没想到这小子不只能自力更生,更能为家里带来天大的财运,真是上天有眼哦。
如此寻思着,不知不觉地沉沉睡去。天蒙蒙亮时,他脸上感到了一丝凉意,便咕哝了两声,把上面的异物拂去,但觉手上粘糊糊的,竟和脸颊粘在一起,使力一拽,顿觉生疼。
被惊醒后,睁眼一看,见一根长长的蛛丝自天花板垂落到自己面部,心里不由一阵惊慌。
不过,转念一想,猜到了是凌客搞的把戏,心情才平复下来,下了床,趿拉了双拖鞋,掀了门帘,走到堂屋,见凌客果然穿戴整齐地等候他了。
“儿子,咱还能睡点觉不?你这大清早的,又把的豁落起来干啥?”
“爸,你不是想发财吗?有话说:‘要想富,多跑路’。”
凌松华觉得好笑,看来凌客又词不达意了,他知道原话是多修路,他记错了一个字儿。
“好了,你说说咱这么早去干嘛?”
“先是到早市上买个整猪,切块后给“四鬼”送去。顺便,把咱家的狼狗大黄带上,介绍它和四鬼认识一下。”
凌客所说的大黄是家里的一头狼狗,自从林区被大批砍伐后,面积减少。林里的动物也是日渐稀少,凌松华就极少出去打猎了。
它也变得游手好闲,整天和叉河屯里的其它野狗拉帮结伙,到处乱窜。由于体型庞大又骁勇善战,很快成了群狗的头领。
有时,趁人不注意时,它也时常偷几只鸡来解馋,为此村民间也时常为谁家的狗偷了谁家了鸡闹起矛盾,轻则双方对骂,重则大打出手。
这大黄对凌客的态度也颇为暧昧。他刚来时,它每见到他,都会发出呜呜的或是狺狺的叫声来威肋一下,充满敌意。
后来,随着时日稍长,才渐渐地靠近他,伸出鼻子在他身上闻一下,然后把脸上的皮肉皱起,露出一副不可捉摸的表情。看来,它在凌客身上嗅出了一种特异的味道。
当然,这也是在凌松华或是张英在场时,它对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的态度。还算是不愠不火。
但遇到和凌客单独相处、狭路相逢时,后者想和它示好,俯下身子满脸堆笑,口里不断地“啾啾啾”地呼唤它,大黄也会作张作势地摇着尾巴上前来和他嘻戏,不过总会在待一小会儿后冷不防张嘴咬他一口,然后逃掉。
凌客就会咧着嘴摸着脚腕子上的狗牙印向大黄挥拳警告。为此,他还请教了凌松华,怎么和家里的大黄处理好关系。
“这太好办了,谁给它肉,它就和谁好,比人类好处。你若好心把手中的肉拱手送人,他不光不知感激,见你乐善好施,就借得你好心的弱点,计划着把你生生咬死,再食肉寝皮。”
凌松华的这翻话让凌客对大黄顿生好感。于是在今天早上,他就拿了两根昨天凌松华啃剩下的鸡爪,来到了大黄的笼子前。
他小心地把鸡爪通过铁栅栏的缝隙透了过去,大黄狐疑地起身,稍稍地摆了尾,仔细地嗅了下鸡爪,确认无毒后张嘴衔住,下颌上挑了下,把鸡爪落入口腔,嘎嘣嘎嘣地大嚼起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