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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云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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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茫神州,辽阔华夏,秦岭山脉从极西之地蜿蜒宛转而来,到了陕北境内一个名叫点苍山的小野山,才开始与东北方向的黄土高坡逐渐接壤。

    点苍山脚下,坐落着一个小小的村寨,名叫王迷寨,村子前边儿是荒芜辽阔的黄土高坡,村儿后面则是郁郁葱葱的秦岭山林,也算是别有一番风景。

    也许是因为秦岭的山太高,山路过于崎岖,改革开放的春风此时还尚未来的及吹到这个闭塞的村子,王迷寨几十户人家背靠点苍山,在加上黄土地上的几亩薄田,男耕女织鸡犬相闻,也别有一番幸福的滋味!

    清晨,朝阳初升,天色才刚刚放亮。

    随着几声鸡鸣狗叫的声音,小小的王迷寨里开始窸窸窣窣的变的忙碌起来。

    五月份,正是农忙的时节,对于庄户人家来说,庄稼可是他们的命根子!

    不多时,便有早起的陕北汉子扛着农具,怀里揣着几块媳妇早起烙的锅盔饼,一边家长里短的聊着一边哼着满是陕北风味的民谣,扛着农具往田里走去。

    人群中,混杂着一些小小身影,却是几个约莫五六岁到七八岁不等的小孩子,还没有大人手里的农具高,此时也都背着小竹筐子,嗷嗷叫唤着准备跟着大人去田里“帮忙”。

    这些孩子中,有一个十分显眼,这是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幼童,他身穿一件小号羊皮坎肩,白色的麻布裤子,脚上是一双九十年代农村小孩子十分流行的白色胶底鞋,从头到脚都裹得和戴孝似得。

    最奇特的是,虽然身处黄土高坡,长期被太阳晒着,可是他的小脸儿依旧白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生的比村里的小姑娘还要漂亮几分,与周围一个个泥猴儿似得熊孩子完全不一样。

    “哎,你们几个小娃子,一会可不要到处瞎跑,当心被大猫叼走!”

    来到田边,汉子们开始下地干活,临了还不忘吓唬一下这些熊孩子,免得他们跑丢了。

    被汉子们这么一说,大多数孩子都不禁缩了一下脖子,一副怕怕的小模样,和一只只小鹌鹑似得,点着小脑袋连忙向自家大人保证会乖乖的,只有那漂亮小孩儿撇了撇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咋地,狗娃子,你不怕咧!”一个汉子见此打趣道。

    “切,我怕个什子!”那小孩子一脸傲然,小手一挥,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的样子:“想我白云苍纵横点苍山多年,三岁能杀鸡,四岁能撵狗,前几天刚刚赤手空拳打死一头六百斤的大山猪,什么劳什子大猫,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卧槽,小小年纪就这么不要脸!

    撵鸡斗狗还有点依据,至于说山猪,还六百斤的大山猪!

    别说现在山里还有没有这么大的,要是真遇上了,村里最强壮的成年汉子都得退避三舍,就狗娃子这幅小身板儿,怕是还不够给那山猪塞牙缝的哩!

    一众朴实的乡亲们集体目瞪口呆,那表情就好像吃了一坨热翔似得,张了半天嘴,最后愣是没人能说出一句话来。

    大家猜的没错,狗娃子是这孩子的小名,他的大名叫做白云苍。

    这孩子从小没有父母,乃是当初村里大当家的在一个下雨的夜里从点苍山上抱下来的。

    虽然已经是法制社会,但是王迷寨里真正主事的还是硕果仅存的五位当家村老,其中自然以这大当家的为首,被尊称一声大哥。

    这大当家的一生未曾娶妻,自然自己没有子孙后人,当时觉得这个孩子和自己有缘,也干脆就把他养在身边了。

    在华夏任何地方,给孩子起名字可都是件大事,绝对马虎不得。

    据说当时,村长家里大儿子还没从镇里的小学毕业,村里文化最高的还要属王迷寨二当家的,这老家伙最早是也个读书人,可惜读了一辈子书,直到垂垂老矣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

    这位二当家把家里的破书翻了个遍,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最后再联系孩子是从点苍山上抱下来的,才用了个白云苍狗的典故:

    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

    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

    这几句出自唐代杜甫的一首《可叹诗》,此诗乃是他晚年穷苦潦倒时所作,说的是这世间万事变化无常,饱含了他一生的辛酸血泪——同时也像极了二当家的这悲催完蛋的一生。

    于是,在这种极度的共鸣之下,二当家老眼含着眼泪儿给孩子取名白云苍,小名干脆就取了个狗娃儿。

    农村孩子,取个猫啊狗啊的小名儿正常的很,毕竟贱名字好养活不是。

    这白云苍也算是对得起这个小名,刚会走路就咬了村口王二婶家的土狗一口,如今他已经五岁了,更是上房揭瓦追鸡撵狗无所不能。

    长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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