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改变,唯独双眼和她看人的眼神难以改变,这是灵魂赋予一个人的特制,除非换个灵魂,否则没有任何办法。
没费多少功夫金凌就到了蛮火城外的金盆岭,她站在金盆岭最高的地方,铺开神识寻找大圣。
“吱吱”
大圣兴奋的尖叫声传来,它早都感觉到了金凌的气息,可是等它奔跑到了金凌身前,看着眼前这个完全的陌生的人,大圣急急停住脚步,站在一丈开外的地方凶狠的呲牙,浑身的毛都竖立起来。
金凌拉下兜帽,露出一张男女莫辩的童颜,头枯黄双颊干瘪,皮肤粗糙黝黑还带着泥土痕迹,就好像饥荒人家营养不良的孩子,脸上蒙着一层病气。
她目光柔和的看向大圣,轻声道:“连你也认不出我了吗?”,声音也变得干哑粗糙丁点听不出原来的感觉。
“吱吱?”大圣歪头看着金凌眼睛,又仰头耸动鼻子,忽然跃起扑入金凌怀中,用脑袋蹭着金凌的胸口,使劲闻着金凌身上这让它有安全感的味道。
“以前觉得你小,现在这个身量,倒觉得你个头挺大。”金凌将大圣从自己身上扒下来,看大圣围着她转圈,一脸懵懂。
连大圣也是通过她的眼睛认出她,看来她真的只有舍弃了自己的眼睛才能做到天衣无缝。
金凌摊开左手心,为了将蚂蚁的图腾抹去,她用火烧了自己的手心,现在手心是一团狰狞的疤痕,看不出原来图腾的样子。
还有自己的脖子上也有火烧过的痕迹,这是为了给自己干哑的嗓音一个解释,既然如此,那就做得再彻底一点吧。
金凌伸出右手,一团明黄火焰熊熊燃烧,她闭上眼睛毫不犹豫的将用火焰擦过双眼,双眼周围立刻被烫起一层水泡。
火焰熄灭,金凌运起本源之气默默的疗伤,片刻之后,双眼周围同样留下了一片火烧的红痕。
金凌睁眼,她不会真的毁了自己的眼睛,结丹之后身体的一切都会恢复如初,但眼睛若是毁了那就恢复不了了。
她从身上的麻布衣衫上撕下一片布条包裹在眼睛上,别人看到麻布周围的疤痕,只会当她被火烧坏了眼睛。
麻布下的左眼睁开,依旧可以看到大圣身上的光斑,没有丝毫影响。
现在起,她就要学会用耳朵和其他感官来分辨周围的情况,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她摸爬滚打的赶到赤狼坡了。
从蛊颂提起他在兽王族有内应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想这么做了。
兽王族现在的实力太过强悍,正面攻打耗时耗力,黄泉界的乱像已现,必须尽快平息南荒的战乱,然后以南荒为根基去应对魔物横行才有保全自身之力。
所以为了加快这一进程,就必须让兽王族从根基开始坍塌,唯有这样才能最快有最有效的覆灭兽王族,这正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
除此之外,巫山上的秘密,据说游沐风已经开始打探了,这让金凌十分有紧迫感,她是真的不能再坐着等下去了。
这件事就算她不去做,蛊颂也一定会派人去做,他安插三枚钉子在兽王族绝对不是打探消息那么简单。
既然总要去做,而且再艰难也不能放弃,那么不如她亲自去,这才是适合她,让她热血沸腾的战场。
蛊颂说她是个疯子,没错,她就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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