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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天亮之前离家出走。
不是开玩笑,不是闹着玩,不是威胁人,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注意,是真的要离家出走。
我已经准备好了钱和行李,虽然我还没有决定要去哪里。
我还带了一本书——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我最宝贵的相机。
我要浪迹天涯,快意人生,我真是受够了现在的生活!
我看了很多的书,我从书里知道,有许多成就了一番伟业的人,并没有按照世人所期待的那样好好读书,上大学。那条少有人走的路,才是成就自己梦想的一条路。
我要摆脱那些试图控制我人生的人。
我的人生应该由我自己决定。
Reply from十年后的自己:
你问我自由是什么,我回答不上来,那你先给我说说,你觉得自由是什么?
《新华字典》对“自由”这个词的解释是: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意安排自己活动的权利;哲学上指人们在实践中认识了客观规律,并能有意识地运用到实践中去;不受拘束和限制。
我非常同情你青春期的遭遇,我知道那有多么痛苦。
但是,我并不觉得这就是你任性离家出走的正当理由。
这不是一个比惨的世界。不是比出来谁的经历更不幸,就能怎么样。真的不要不厌其烦地向别人描述你所受过的苦难。
这个世界上比你惨的人有很多。真正惨的人,不会随便到处说的。因为他们是真的不愿意提,每提一次,就痛一次。
当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挺好的。
这十年来,我也有不少的瞬间,站在天桥之上,望着桥下“车如流水马如龙”,吹着夜风问自己,自由是什么?
十几岁的时候必然是找不到答案的,我们都需要多等几年。
你知道你之后的十年是怎么过的吗?
你当时确实是离家出走了,背上一个相机试图浪迹天涯,留一个潇洒的背影给这个世界。你做了一回浪子,跑到火车站,买了最快时间出发的一趟火车的票。火车把你带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历史的里程碑,也是你的里程碑。
不过你的这趟寻找自由之旅一共只持续了五天,你也不是被抓回家的,你是自己乖乖滚回家的。
为什么?钱用光了。
算你还识相,没钱了,肚子饿,没地方住,就灰溜溜夹着尾巴回家了。
我觉得这应该是你这小半辈子,做得最明智的一个决定。
这件事,就当作你和我之间的秘密,这十年来我从来不跟别人提它,因为实在是太[尸从]了。
我跟你讲,你那不叫什么追求自由,你那就是青春期的叛逆。
后来你回到学校,继续好好学习,当一个乖学生,偶尔还是会和父母老师顶嘴吵架,但是再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高考发挥一般,上了个本科,也算是对得起自己了。
上了大学,我加入了学校的摄影组,参加过一些摄影比赛,大大小小的都有,但是没得到什么好的名次。然后有女生来找我帮她们拍照,久而久之,我在附近的大学都有了名气,很多人来找我拍照。
现在我真的成了一名摄影师,毕业之后进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干了两年就出来自己开工作室。但是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全国各地到处跑,这两年国外也去了不少。
我常常去西安,每次一到西安,先要一瓶“冰峰”和一碗臊子面,就像当初的你一样。
我似乎成为了你当初所羡慕的那种人。
爸妈现在都不怎么管我,说眼不见心不烦。但是我自己反而不习惯了,做什么事之前都打电话和他们商量,每次他们跟我说“你自己看着办”的时候,我就特别难过,觉得自己是充话费送的。
常常和那些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的朋友们聊天,他们说羡慕我,觉得我活得特别自由。我真是百口莫辩,我现在最无奈别人说觉得我自由,因为我觉得他们真正想说的是羡慕我整日游手好闲,不用上班随便按按快门就能衣食无忧。
这就是自由了?这样说完全就是在玷污自由这个词。
一个人,但凡有点欲望,就必有枷锁,有枷锁,便得不到人人成天挂在嘴边的自由,可要是连欲望都没有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想通这点以后,我就不再思考什么是自由了。
也不再追求自由。
所以现在的我觉得,“自由”对我来说,是个形容词。
是“我愿意,不后悔”这样的形容词。
人生苦短,小作怡情,大作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