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进军的邪马台国的军队,也就是说,基本是由御建明方掌控了邪马台国的外军。而内军,除了刘易所留下的小部新汉军之外,便是由徐敏之父徐德,统邪马台国的城军,镇守邪马台。另外,神龙岛的高手高虎、张屺等坐镇日向等地。
吕布与陈宫刚到,首先的是要与一众邪马台国的将领建立关系。建立吕布的威信威望,如此方能够让那些军将听从吕布的命令。而吕布生病没好,恐怕就难以压服那些军将。
吕布听从陈宫的建议,先安心养病,让军士休整,待陈宫先理清邪马台国的现状,以及,弄清楚倭国九州岛上的整体情况,还有。余下三岛上的倭国人的情况。
另外,毕竟,陈宫不是吕布,他所考虑的问题。肯定要更加的深入许多。并且,陈宫尽管也是刘易所救,对刘易也满怀感恩。对于刘易能让他再次与吕布合作,一起统率二十万汉军的信任。他也感到非常感激。
但是,陈宫却是有自己的思想及个性的。不管什么事,他都会有自己的想法,绝对不会违背自己心里的底线,不会人云亦云,哪怕那个人是刘易,只要他认为刘易不对的,他肯定会劝阻刘易。
所以,对于这一次,他与吕布一起到倭国,是受了刘易的秘密的任务的。要做一件恐怕是有伤人和的事的。因此,尽管刘易多次跟他与吕布谈到,倭国的民族是一个多么卑劣,是一个毫无礼义道德,是一些让人一想到就会恶心的野蛮畜生。可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陈宫私底下认为,他有必要对倭国人进行一些调查了解,要证实那些倭国人是否当真的如主公刘易所说的那么卑劣,如此,他才能下得了手去,对那些倭国人进行一次人道毁灭。
不过,在邪马如境内,陈宫却是调查了解不到真相的。
因为邪马台国,相对于整个倭国来说,是一个最早接触到大汉的文化,是最早接受到仁义忠礼孝信智勇等一些思想的教化。当然,这些教化也只是一点皮毛,刘易来到倭国之前,这些地区的倭国人同样的卑劣。可是,就目前而言,邪马台国不多不少,已经接受了一些由刘易所带来的文明,起码,对于一些不伦的行为动作,邪马台国已经有了明文法纪规定禁止的。在杀一批留一批的情况之下,有选择性的,将那些行为不可饶恕,卑劣性深入到骨子里的倭国人斩杀一大批之后,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还算是有着一点廉耻之心的倭国人,勉勉强强可以改造过来的倭国人。
对于刘易来说,留下一小部份倭国人是允许的,但必须要接受汉人的文化,尽快汉化。
如此,待吕布病好之后,与陈宫商议如何开始将整个九州岛都打下来,控制在汉军手上的时候。陈宫就提出了建议,他希望能够确实那些倭国人是否当真的无药可救。他也希望,吕布能与他一起,深入九州岛北部地区,先进行一次查究。
吕布的心里,本是不以为然的,因为他不会怀疑刘易所说的。但是,吕布一直来,都觉得有负于陈宫这个亦父亦师的军师,恨自己以前没能听得进陈宫对他的劝告种种。所以,现在吕布在陈宫面前,显得特别的尊重,对于陈宫的言词,他一般都会听从,起码,不会如以前那般,听不进陈宫所说的有逆于耳的话。
已经浴火重生的吕布,他的确不再是以前的吕布。相比起以前的吕布而言,现在的吕布,他有了一个清楚的人生定位以及人生奋斗目标。还有,最主要的,在吕布的心里,终于有了一种善恶之分的界线。现在的吕布,他懂得了思考,懂得了分辩是非,不再是那个有勇无谋的蠢夫。
为了能够了解到倭国人的真实情况,为了证实,那些倭国人是否当真的如刘易口中的那么卑劣。吕布与陈宫,决定率一支小部人马,潜到九州北部的地区去视察。
他们将邪马台国的事务,先交托给徐德及随军到邪马台来的副将及一些文官谋士处理。两人便悄悄的离开邪马台。
其实,在刘易当初率新汉军离开了邪马台国之后,就凭才建立起来不久的邪马台国的那些军马,根本就没有那样的能力向九州北面的地区发起进攻。在刘易率军离开后不久,九州岛北方的倭国势力,再一次联合起来,想要灭了刚刚平定下来的邪马台国。这就逼得卑弥呼不得不全线采取了守势。
在月读及其师公蒙觉等高人的献策帮助之下,邪马台国建起了一条抵御北方军进犯的防线。守护着九州岛东南方的邪马台国。
这些年来,邪马台国多次出现险情,并且,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些北方的倭国浪人潜进邪马台国来犯事。不时会有一些防线边界的邪马台国人的村庄被毁,被杀得一个鸡犬不留。
木村一郎,是北方一个势力的浪人。这里的所谓浪人,其实就等于是大汉的一些流氓,不务正业到处惹事的人。
当然,现在的木村一郎,已经加入了北方倭国联军,准备一起参与攻伐邪马台国的战争。这两三年来,北方的倭国势力,已经将邪马台国的情况刺探得非常清楚。知道了邪马台国获得了来自那传说中的大汉****的军队的扶持,那卑弥呼女王复国之后,整个邪马台国地区发展得有声有色,已然成为了整个倭国的最为富裕繁荣的地区。所以,谁都想来掠夺一翻,抢粮抢女人。
他这次,是受命潜入邪马台国来刺探情报的。因为听说又有了大汉****的军队来到了邪马台国。他们也不得不重视起来,因为大汉****的军队实在是太过强悍了。
他带着一队倭国士兵,约为二三十人,避开邪马台国的关卡及巡哨兵。潜到了邪马台国境内的一个小村庄当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