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好些以后,我就跟着拉森小姐搭那辆黑色汽车上学。墨菲夫人几乎每天都会给我东西:一条她说在橱柜里找到的短裙、羊毛帽、驼色大衣、长春花色的围巾和配套手套。这些衣服有的少了纽扣,有的裂了口,有的必须缝边或者改小。有天墨菲夫人发现我在用范妮给我的针线补裙子,顿时惊呼起来:“哎呀,你还真是心灵手巧啊!”
她做的饭菜那么熟悉,勾起了我一段又一段回忆:烤箱里嗞嗞作响的香肠加土豆,祖母清早泡的一杯茶;屋后晾衣绳上迎风招展的衣服;远处教堂隐约的钟声。也有别的一幕幕:爸爸躺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祖母和妈妈在吵架。妈妈高喊:“都是你把他惯坏了!他一辈子都成不了男子汉!”祖母回嘴道:“你就天天招惹他吧,眼看着他就连家也不回了!”有时候,当我留在祖母家过夜,我会不小心听到祖父母在餐桌边小声讲话。“那我们怎么办呢?是不是得养他们一家一辈子?”我知道他们很生爸爸的气,但他们也不怎么容得下妈妈,谁让她的家人远在利默里克,而且从来连个小忙也不肯帮呢。
祖母送我克拉达十字架那天,我正坐在她的床上,抚摸着带有纹路的白床单,望着她梳妆打扮准备去教堂。她坐在小梳妆台旁,梳妆台上有一面椭圆的镜子。祖母用一把心爱的梳子轻拂头发,那梳子是用最好的鲸骨和马鬃做成的,她说。她让我摸了摸梳子光滑的米色手柄,摸了摸坚硬的刷毛,然后把它放进一个小匣里。她告诉我,为了攒钱买这把梳子,她帮人家补衣服,补了整整四个月。
祖母把梳子放好,打开她的首饰盒。那是个米白色人造革首饰盒,带有镀金装饰和一只金扣,内衬是毛茸茸的红色天鹅绒,装满了各式珠宝:闪闪发光的耳环、坠着玛瑙珍珠的沉甸甸的项链,还有金手镯(后来妈妈愤愤地说,那些全是从戈尔韦郡的廉价商店里买来的便宜货,但对当时的我来说,那些珠宝看上去奢华极了)。她挑了一对珠串耳环,一个接一个夹在她那低悬的耳垂上。
首饰盒底躺着那枚克拉达十字架。我从未见过祖母戴它。她告诉我,这是她爸爸在她十三岁第一次领圣餐时送给她的,他过世已经很久了。她本打算传给她的女儿,也就是我姑姑布丽吉德,但布丽吉德姑姑要了一枚镶诞生石的金戒指。
“你是我唯一的孙女,我希望你能拥有它。”祖母一边说,一边把链子系到我的脖子上,“看到这些交织的纹路了吗?”她用瘦骨嶙峋的手抚摸着浮雕花纹,“它们勾勒了一条永无止境的路,离家远去,又重返故里。只要戴上它,你将永远不会远离你起步的地方。”
祖母送我克拉达十字架之后,过了几个星期,她和妈妈又吵了一架。她们的争吵声越来越响,我带着双胞胎弟弟进了走廊尽头的卧室。
“他是上了你的当,他根本没有准备好。”我听见祖母大吼。接着是妈妈的反驳,我听得一清二楚:“一个被母亲宠坏的男人,对他妻子来说,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前门砰的一声,我知道那是祖父厌恶地摔门离开。接着是一声巨响,一声尖叫,一阵哭号。我跑到客厅,看见祖母的鲸骨梳掉在壁炉前摔得粉碎,妈妈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
不出一个月,我们便上了艾格尼丝·波琳号,向埃利斯岛驶去。
我听说,墨菲夫人的丈夫在十年前去世,给她留下了这幢老旧的大房子,却没有留下多少钱。为了物尽其用,她当起了房东。住在这里的姑娘们有个轮值表,每星期更换一次:做饭、洗衣、打扫、拖地板。没过多久,我也开始帮忙了:我摆好早餐桌,收拾盘子,打扫大厅,晚饭后洗碗碟。最勤快的还是墨菲夫人,她每天早起做烤饼、饼干和麦片粥,晚上最后一个关灯就寝。
到了晚上,姑娘们聚在客厅里,谈论她们穿的袜子,是背后有接缝的好呢,还是无缝的好呢;哪些牌子比较经穿;哪些牌子穿着扎人;哪种口红的颜色最称心如意(姑娘们一致认为是里茨查尔兹牌唇膏的篝火红色);还有她们最喜欢的香粉品牌。我静静地坐在壁炉边听着。拉森小姐很少参加,晚上她要忙着做课程计划,也忙着学习。读书的时候,她会戴上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不过看上去,她只要不在做家务,就一定在读书。她的手里不是拿着一本书,就是拿着一块洗碗布,有时候还两样都有。
我在这里待得越来越自如。但无论我多么希望墨菲太太忘了我的身份,但她显然没有忘。一天下午,当我与拉森小姐放学乘车回来,索伦森先生正站在门厅里,手里拿着黑毡帽,仿佛那是个方向盘。我的胸中顿时翻腾起来。
“啊,她回来了!”墨菲太太大声说,“过来,妮芙,到门厅里来。请你也来一下,拉森小姐。把门关上,不然会得场大病。要来杯茶吗,索伦森先生?”
“那敢情好,墨菲夫人。”索伦森先生说着,跟着她慢吞吞地穿过双开门。
墨菲夫人朝玫瑰红丝绒沙发示意,他一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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