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今看来,果然极合适,瞧瞧,衬着这串珠子,皮肤可是更加白嫩了。”
“格林大人您就别取笑奴婢了,奴婢粗手粗脚的,哪有您这么好。”话虽如此,目光却一直不曾离开过腕间那串珠子。
格林抚着萍儿细嫩的手道:“你什么都好,就是对自己没信心,你的姿色可是不输许多人。”
“但不及夫人美貌是吗?”萍儿就是再笨也看得出格林对自己有意思,否则不会又是送坠子又是送手串的,不过她记得格林一开始纠缠的人可是凌若,对自己根本不在意。
“你也说了是夫人,她是王兄的人,就算再美貌也没用了,更不要说还是个有了年纪的大肚婆,哪有你这么青春可人啊!”格林轻佻地勾了一下萍儿的下巴,“自从上次你走后,我可是日思夜想,无奈你总跟在夫人身边,想与你说句话都没办法,幸好今日在这里遇到了,也幸好这串碧玺手串找到了它的主人。”
碧玺……萍儿有些吃惊地看着腕间那一颗颗美丽的珠子,她猜到这些珠子价值不菲,却也只以为是水晶,没想到是碧玺。以前还在家里的时候,她曾见有人买过一个碧玺戒指,大小颜色均不及腕间的任何一颗珠子,但也足足花了十几两,照这么算来,这串珠子的价值岂非少说也有几百两?
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不该收格林这么名贵的东西,但要她送回去又一千个一万个不舍得,而且这串珠子配她真的很好看,看得她自己移不开目光。
格林哪会看不出她的想法,紧一紧掌中的纤手道:“好了,你就好好戴着,往后再有什么好看的东西,我再送你。”
在夜色中,萍儿偷偷打量着格林的相貌,他的五官不像汗王那么俊秀斯文,但也不难看,细看起来,还有些英挺,只是眼下有一圈青黑,想是因为沉溺女色之故。
不过除了这个缺点之外,别的便没有什么了,与准葛尔其他那些粗鲁无礼的人相比,已经好上许多了,而且他出手大方,对自己也好,哪怕明知他是有目的而来,依然忍不住为之心动。
自来到准葛尔之后,萍儿便明白,自己此生想再离开这里几乎是不可能了,既然如此,那总要为自己往后考虑,总不成要一辈子为奴为婢。
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想要改变将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嫁人,她心里最属意的夫君人选莫过于葛尔丹,不仅人长的俊秀,又是准葛尔的汗王,虽说比不得大清的皇帝,可终归是一地之王,尊贵非凡。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葛尔丹眼里只有夫人,连看都不看她一眼,之前还为了莫须有的罪,生生赏了自己二十鞭,让自己又恨又痛。
相比之下,格林便要好得多了,怜香惜玉,又懂得哄女人开心,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有意思。再说了,格林身分也不差,是汗王的弟弟,可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己将来若是跟了他,不止可以摆脱奴仆的身份,还可以一跃成为人上人,坐享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