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字,激起了白小鹿心头的惊涛骇浪。
烈血荒原上有很多帮主,会长和老大。
但老大中的老大只有一个,那就是“花旗帮”的“金牙老大巴雷特”!
天狼赌坊,黑鬼帮,废铁帮,甚至“墓碑镇”或“铁花城”这样的势力,和金牙老大巴雷特的“花旗帮”比起来,就像是双头牛和三头变异巨蜥相比——根本没得比,后者打个喷嚏,就能把前者射得千疮百孔,好像眼前这样。
乱世之中,有枪就是草头王,据说花旗帮占据了一座设施完善的军事基地,别说一般的轻重火器,连重型装甲车和武装直升机都有,黄澄澄的子弹更是满坑满谷,自然成为烈血荒原的霸主。
或许是有些咯脚,踩着脸的大头皮靴稍稍挪动,移到男孩的胸口,白小鹿终于可以转头,果然看到肉市中央的空地上,停着一辆威风凛凛的装甲车,车轮上还沾染着斑斑血迹,大约是刚刚冲撞进来时压到了一些倒霉鬼。
刚刚的子弹风暴,就是从装甲车上射出来的,枪口兀自喷射着白烟,和尘埃混合在一起,像是迷离的血雾。
装甲车旁边,是两排神色冷峻,杀气腾腾的壮汉。
清一色制式防刺军靴,护膝和护腕,变色迷彩服,三级护甲加防弹背心,智能头盔、战术护目镜和手腕式微电脑作战系统,胸口和手臂上都贴着著名的“花旗”标志,煞有介事,比墓碑镇的匪帮强出百倍,乍一看,还真像是来自地底的正规军。
唯一和正规军不同的,是他们的头盔上没有佩戴“联盟”或者“协约”的标志,却是用油性笔端端正正画了四个大写的英文字母:
“A!”
这是他们的战吼,亦是他们的誓言,所以花旗帮又叫“A”声在烈血荒原上飘荡时,最丧心病狂的悍匪,都免不了要瑟瑟发抖的。
“花旗帮到墓碑镇来干什么?”
白小鹿头昏脑涨地想,“他们拥有军事基地,非常富有,没必要来劫掠墓碑镇这样贫瘠的地方。”
“老大,蚊子都打死了,墓碑镇的人也都召集过来了,都在等着您一声令下!”
白小鹿看到,刚刚说话那人,竟然对踩着自己的铁塔点头哈腰,把一个扩音器双手捧了过来。
难道自己不小心撞到的人,就是烈血荒原上的“霸王”和“死神”,金牙老大巴雷特?
白小鹿觉得自己死到临头了。
却又不甘心这么稀里糊涂死去,不知哪儿生出勇气,朝上方望去。
透过黯淡如流浆的阳光,白小鹿首先看到一副寒光闪闪的大金牙,然后是一部剑拔弩张的络腮胡,再上面则是一张坑坑洼洼,残缺不全的脸,所有残缺的地方全都用铝合金材料甚至铆钉填满,两只眼球都被红色的热感应义眼取代,太阳穴的两侧,甚至有两支十分夸张的金属牛角支棱出来,充满了蛮不讲理的爆炸性力量。
两个牛角之间,铝合金头盖骨的上方,扣着一顶脏兮兮的小红帽,帽子正中用金线绣着四个大写字母,自然是“A”!
“原来他就是‘金牙老大巴雷特’。”
白小鹿想,“好臭,他真的好臭!”
金牙老大感知到了白小鹿的目光,低头看了他一眼,两只眼球不断发出“吱吱”声,却没有半点儿挪开皮靴的意思,像是把白小鹿当成一块很舒服的踏脚石。
“地底人夺走了我们的一切!”
金牙老大接过扩音器,冲着整座墓碑镇怒吼,“地底人发动热核战争,夺走了蓝天白云,森林和原野,繁华的城市和恬静的乡村,新鲜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夺走了过去所有的好日子!
“他们夺走了我们的一切,自己躲到舒适、豪华、干净的地下城市里,躲到一座座乐园般的避难所里,那里什么都有,新鲜的空气和干净的水,好吃的牛排和蛋糕,酒宴!舞会!还有女人!漂亮的女人,干净的女人,正常的女人,长着两只口口的女人!闻起来香喷喷而不是像一坨双头牛粪的女人!什么都有!
“我们呢?烈血荒原上的兄弟们,你们告诉我,我们有什么?我们有新鲜的氧气吗,有不受辐射的净水吗,有蛋糕吗,有牛排吗,有美酒和舞蹈吗,有像个女人的女人吗?有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吗?告诉我!
“不,没有!没有!我们他妈的什么都没有!在那些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那些地底人的眼中,我们甚至不算是人,只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灭绝人性的,恶心至极的畜生,是僵尸,是野兽,是垃圾,是‘魔族’,甚至什么都不是,是一个‘零’,是一种讨厌的自然现象,是无法灭绝但必须灭绝的老鼠和蟑螂!
“这样的生活,难道你们还没有受够,想要一辈子啃着石头,忍受辐射和死猪一样腐烂的女人,然后和她一起慢慢烂死?
“如果你们再也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别说金牙老大不给你们机会,现在就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有一座不设防的地下城市正在等着我们,美酒,佳肴,干净的空气、水和女人,甚至治疗辐射症的医疗舱,都在那里等着我们,告诉我,你们有勇气和金牙老大一起去抢,去夺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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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原本说好每天一章,剩下时间构思新书的。
但怎么没有李老魔的干扰,也不用打鸡血写那些很正义很热血很嘴炮的段落,就这么过瘾,这么带劲,这么顺呢?这不,手一滑,三章出来了!
好苦恼,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