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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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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衣安排如此妥当,让林玛都很过意不去。见死玛雅不吭声,林雾只能道:“我去,我的外号叫拣柴小能手。”

    红衣也没拒绝:“也好,我去找一些小石头搭建篝火。你可以顺便了解地形,运气足够好的话还能遇见野马群。”

    玛雅目送林雾离开,问:“我能做些什么吗?”难得摸鱼之王会主动承担工作。

    红衣问:“你不需要休息一会吗?”

    玛雅回答:“不需要。”

    红衣道:“或许你看看周边有没有猎物。”

    玛雅点头:“好。”

    玛雅出门时,林雾已经顺着缓坡朝山脉方向走去。这里的树木不多,一眼就能清楚周边情况。林雾琢磨着,实在找不到燃料,只能挖荆棘灌木,只要火够大,湿木也能烧成黑炭。

    坡道越来越陡,走了许久的林雾只拾拣了一小捆木条,抬头向上看,不远处就是高耸的山脉。山脉和缓坡的边缘倒是有一圈的树林。回头看临时露营地,林雾计算路程后懒病发作,觉得自己不应该跑太远。

    不想登山,总得找燃料吧?毕竟得和红衣交代。林雾垫脚眺望,看见了侧方有一棵树。树应该位于洼地,只能看见部分树梢。不管了,捡不到就砍,虽然树没几颗,但人也没几个。

    砍?我去,忘记从玛雅那拿西瓜刀。林雾看着手上的牛排刀心想,不知道要捅多少刀,大树才愿意施舍给自己几根树枝。

    唉!

    林雾边走边怀念暗影的好。想当年,无论多大的树,没有一颗烟雾弹搞不定的事。什么钻木取火?哥只用燃烧弹。出门走路那更不可能。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没钱,而是曾经有钱。即使心态再好,也难以平息偶尔产生反差感。

    这是一棵胡杨,生长在洼地。林雾趴在高处,把脑袋伸出十米高的悬崖朝下看。胡杨树边水草茂盛,有十几匹野马三三两两聚集悠闲的吃着草。林雾按耳麦准备呼叫增援,可惜按了个寂寞。

    该死的!有三匹马似乎吃饱喝足,从另外一边上坡登上缓坡,并且以不快不慢的速度追逐跑向树林。它们似乎用行动提醒自己的兄弟:天黑了,回家睡觉觉了。

    林雾看小歪:怎么办?其他倒是小事,万一受伤怎么办?万一腿部受伤怎么办?这里可不比暗影,呼叫一声就有人远程诊疗,医生距离此地几十公里。

    不上?从红衣的说明可以得知,此处有野马,但也较为稀少,想找到野马群不仅需要毅力和时间,还需要运气。放过了这一波,接下来的几天如果一无所获的话,自己非得把肠子悔青。

    想念到此,林雾让小歪原地待命,自己进入了潜行状态,从另一边的斜坡朝下滑去。这是林雾第一次潜行滑行,他也不知道潜行的效果如何,此刻他已经有些着急,因为陆续有一些马离开洼地,通过斜坡回到了缓坡上。现在留在洼地的吃货只剩下五只。

    想到此林雾心凉:死要吃的马,吃的比别马多的马,能是什么好马?不过有马比没马强,实在不行可以杀了吃肉。选哪只呢?

    林雾靠在胡杨树边,五匹马距离他都不足十五米。对于一个马盲来说,林雾完全看不懂马的好坏。最可恶是几匹马距离差不多,导致决断力满值的林雾一时间无法做决定。

    白马?剔除,自己不是王子,没有资格骑白马。自己骑了白马,不等同认为自己老爹是国王吗?没见过面,遗产不可能留给自己,绝对不能便宜那老东西。

    黑马?也剔除,作为一个偶像派,自己怎么可能是黑马?

    胡思乱想无法下决定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决断力,而是怕。从来没骑过马的人要去驯马,简直有点不讲道理。自己靠近,它飞起一脚怎么办?

    嗯?如果自己动作够快,它的动作也足够快,它四蹄同时飞踢,没有脚着地,就会吧唧的肚皮着地。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捡到一匹马。不过,这种智商的马自己也不太敢要。

    最终林雾做出了一个决定:谁先跑,就抓谁。

    于是林雾站起来,若无其事的吹着口哨从树后出现,用眼角去看马匹。五马都被惊吓哗啦啦的后退数米,但是并没有马匹逃跑,它们也不吃草,就这么顿着,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人这生物。

    林雾心中大喜,慢慢的靠近棕马,棕马立刻后退。林雾尝试再前进两步,棕马转身就跑,带了一票马开始爬坡。林雾也急了,狂奔加风刺追击而去。先上斜坡的棕马停步,回头去看后面的情况,结果把后面马的通道给堵死。这给林雾争取到了机会。

    眼看交通秩序恢复,群马即将发力,林雾用尽全力飞扑,抓住了一匹白马的马尾。白马受惊嘶吼一声开始狂奔,林雾死抓马尾巴不放,然后就没有然后。

    看着手中的毛,再看逃命一般的马群,林雾顺着坡道滚入洼地,翻身仰天看蓝天:我把木材丢哪去了呢?

    累啊!走了40公里,红衣一点都不惜臭怜石,就把自己打发出来找木材。苍天啊,自己何几曾时吃过这种苦,日常都是能摸鱼就摸鱼,不能摸鱼也要摸鱼。更可恶的是,马还不让抓,凭什么?自己就应该爆头吃马肉,杀马给马看。

    全身酸疼,不想动,想投诉又找不到理由。

    话说回来,马群也是很会挑地方。这位置水草柔软,最重要是草的下面有一层泉水,人躺在上面无比的舒畅。

    不行,没人干,自己就得干。

    林雾准备仰卧起坐坐起来时,他看见了一个马头,一个很拽的马的头。这匹马前额白色,通体黑色,髯毛很长,伴随着风随意拂动。不痒吗?

    说马很拽,是因为它根本不怕林雾,并且走到林雾面前,伸头凝视了两秒林雾,似乎想搞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但其眼神流露出来的不是好奇,而是不屑,似乎还有嫌弃,嫌弃林雾占了自己吃草的地方。

    林雾被它的拽劲震慑住,一时间没有动作,而黑马不管不顾的吃了起来。吃到林雾的腿边,还用鼻子把林雾的腿推到一边,其目中无人到简直目中无人。

    林雾虽然对骑马不熟,对驯马心有畏惧,但被一只畜生羞辱,哪能忍这气,于是一个翻身跃起。没想到黑马比自己想的高大,脚没跨过背,只能双手趴过去,等同横躺在马背上。

    黑马受惊,立刻开始奔跑,小小的斜坡如履平地一跃而上。黑马落地瞬间,反震力把林雾弹了起来。高敏捷的林雾忍受胃部的翻江倒海,趁机坐上马背。

    黑马原地狂奔乱跳,林雾瞬间感觉鸡蛋多次碎裂,剧痛让他忍不住惨叫一声。不会吧?男人骑马有这么痛的吗?难怪马术是贵族运动。他没想到这只是第一波。第二下:黑马双后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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