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派对”有着强大的制约机制,这也是行为者不敢“胆大妄为”,而只能以“地下组织”面目出现的原因。
而其中制约之一,就是行为者受传统文化熏陶所早已形成的羞耻感。
这些“都市异类”在行为过程中,尽管极力不去想象别人的眼光、世俗的评说和道德的责难,但“羞耻”二字像阴霾,在午夜激情中仍然鬼影一样若隐若现。
这与西方那些“叛逆者”--比方“披头士”或嬉皮士们--形成显着的对照。后者可以当众在公园做爱,或脱光衣服在街上行走,而面无羞涩之感。
不能想象这种事会发生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
可以说,东西化文化一个普遍性的差别正在于个体对“羞耻感”和“内疚感”的认识上。
中国社会向来是被说成是以羞耻感取向的。
其文化渊薮来源于两个因素:孔子学说和人道主义。
孔夫子用人际取向来说明羞耻感--此一取向要求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他又用内心取向来说明内疚感--此一取向要求行为必须符合个人的理想。
孔夫子就是这样通过强调社会规范,强调以理想类型作为行为模式,而加强羞耻感的自我认同的。
“性派对”的行为者对“羞耻感”和“内疚感”的认同,主要反映在他们的矛盾心情上:一方面,他们通过这种行为,实现了个人的理想,因而并不感到内疚;另一方面,这一行为并不符合社会规范,他们无法取得社会的认可,因为产生一种羞耻感。
而与此感觉相伴的则常常是心灵的内疚。
换言之,这个“特殊家庭”的成员想不羞耻和想不内疚是很难很难的,这无疑制约了他们的行为。
与此同时,中国文化中的人道主义极为重视和谐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大家庭内的和谐关系。社会化的控制经由家庭传递和制裁来实现全面整合的。
在这种背景下,羞耻感与内疚感的动力学就成了“病患家庭”的复杂混合物。
家庭,尤其是一家之长因有“家丑”而对外界会感到羞耻,而“患者”本人则不会。
这是典型的精神病变。
中国人对于“精神病”三字有着“谈虎色变”的内惧。
国外有学者指出,加于“精神病”的“污名”可能起源于家庭害怕遭到批评和受到玷辱所致。
“患者”对家庭的内疚,可能因为感觉自己的“病患”对家庭的声誉受损而引发的自责情绪;家庭的内疚则体现在对因对“患者”照顾不周或对祖先的疏忽而引发的挫折感。
显然,“性派对”行为者都不愿意被人视为“精神病”或所谓的“疯子”,他们能够用自己独特理解,保持家庭的内在和谐。
比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这个部落的成员,为了有人照看孩子,他们就只能让一人轮流参加;要是两人都去,就必须请老一辈照看孩子,为此,他们必然得编造得体的“谎言”,让老人因为帮了他们而感到自豪,而不是因为帮了他们而感到可耻--如果你告诉老人说自己要去参加“性派对”,老人当然不会帮你,而且感觉你羞辱了这个家庭。
“态度症候群”:“性派对”制约之二
中国人在决定他们行为的同时,总是附带别人对那些行为期待的反应。这是“态度症候群”的发光体,是第二个制约“性派对”行为的潜性闸门。
这种“症候群”的具体表征是:个人行为总是具有与外界的期望或社会准则相一致的自觉趋势,它并非由于内部的愿望或家庭的整合,而是由于只有这样的协调统一,个人的行为才能受到社会的保护,自我才能作为社会网络的一个整合部分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