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
是被尘封的日记本,
来不及完成的拥吻,
曾绕过他耳郭的微微春风,
注定说不出的秘密,
有一种爱,永远未完成,
只好以时光的文火慢慢熬,
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
《蓦然回首》
by丛虫
I loved you,
even now I may confess,
some embers of my love their fire retain.
她曾经以为他们一度相爱,
心意相通,
而实际上,
岁月给所有人安排的
都是一个人的牢笼,
可以凝望对方
而最终擦肩而过。
之一 ……………
在黄昏时回到鼎城,天阴着,乌沉沉的暮色越来越浓,汁液一样浸着人和车。风吹过路边成排的柳树,枝条飞舞,节奏凌乱。简南桑看着逐渐朦胧的窗外,视线穿透了当下的时间,看到十四岁的自己,随着搬家的卡车来鼎城的那个晚上,深秋夜色已冷,她裹一件军大衣缩在沙发上,沙发周围家具林立。她的脸被夜风刮得生痛,落难公主一样,委屈又高贵地打量着这陌生的小城。简南桑不禁对那时的自己说:“别怕。”很快就得到了脆快的回答:“我才不怕!”她知道十四岁的自己多么急于否认一切感受,装出一副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怕、什么也不信的样子,用这种样子去对抗生活里发生的一切变化,仿佛什么也不能伤害她。
林山那群人守在宾馆门外,车停下,他们脸上露出早已准备好的笑容,那笑容太娴熟了,以致简南桑真的笑了。她笑起来还跟当年一样,满脸严肃消散下去,露出两排雪白的牙,左脸有个浅淡的酒窝。林山说:“你真是一点儿也没变哪。”他肥厚的手轻拍了一下简南桑的肩,她很快地躲了。林山又说了一句;“你真是一点儿没变。”话音里带了嘲讽。简南桑知道原因,当年鼎城里的同学都叫她刺猬,谁也靠近不得。除了一个人--陈程。
林山变了很多,豆芽菜式的男生,现在成了粗壮敦实的中年人,满口欢迎老同学荣归故里之类的官话,话太稠密,弄得场面很热闹似的。简南桑多看几眼他的脸,才能掘出当年害羞单薄的模样。那时,林山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口吃半天,才低声说不会。全班同学都替他出汗,觉得老师逼问这样的人简直残忍。想来年少没有见识,谁知道时间会把他催化成这么一位八面玲珑的公务员呢?
接风饭局跟所有饭局一样无聊,充斥着虚假的恭维、浅黄色段子和“不喝就是看不起我”的劝酒声。简南桑不断地告诉大家自己不喝酒,是真的不喝,一次次挡住各种敬酒,林山出头喝了几轮,大家就说真是同学情谊不一般哪。林山带着醉意说我挺想不一般的,引来含义丰富的笑声。本来男女事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鼎城风气也不例外。简南桑那届的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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