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届的毕业散伙饭吃着吃着就成了表白大会,男生们争先恐后地灌自己酒,醉了比较有胆量,敢喷着酒气抡起麦克风说某某某我喜欢你。少年心事与假装的醉汉蠢得不相上下,某某、某某某和简南桑,我喜欢你们。是的,这是当年的林山,十八岁的时候说过的话,那时他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一十斤,怎么看也不会想到十多年后,他变得跟自己的爸爸一模一样。说话时的官腔和粗壮的躯干被忠实地复制,只是他的职务没有爸爸高。不过谁知道,也许五十岁时,就可以爬上去。
“林山,你跟以前不一样了。”简南桑想了很久,才找出这么一句可说的话。林山把筷子里的鱼肉放回到碗里,说:“有什么不一样,我那时喜欢你,现在还是喜欢你。”
这样的话激起了一阵怪声叫好,跟饭菜味混在一起,瞬间消解了中间十几年时间的重量。简南桑心生厌恶,挑起的一小勺酸奶又搁回去,努力克制着脸色才没有异动,只是别人看起来觉得她更冷淡了些。林山跟四周的人一起大笑着说:“你们看,她就是这样,以前她就那么骄傲,我就说她一点儿没变。”
简南桑走进鼎城三中时,心里充满的不是骄傲而是迷茫,但她一贯地板着脸,长长的浓眉下眼睛常眯着,瞪起来才能看出是猫儿似的圆眼睛。短短头发的她混迹在男生群里,不仔细看完全没有区别,以为瘦削沉默的她也是个青春期的少年。
那群少年里,最好看的一个是陈程,五官秀美,浓黑的头发过了耳朵,最严厉的风纪老师都不忍心训斥他,只说了一句让他去理发。理成平头的陈程焕发出别样的清俊,当年班里的语文课代表刘笑然就在课间闲聊时直接说了出来:“陈程是我们班,不,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人。”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是最漂亮的“人”。这样的形容大家也都接受了,似乎又觉得有点儿形容不够。他的美如同他的死一样,给人留下无与伦比的深刻印象。简南桑是陈程的朋友,唯一的朋友,很多人说他们谈恋爱,但他们的接近就像两棵树无意中长在了一起那么自然,清洁明亮的气息丝毫没有受到荷尔蒙的污染。
陈程说他喜欢过一个女生,简南桑还特地跑到隔壁班去看看,能被陈程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结果大失所望。那是个矮小瘦弱、满脸只有一对大眼睛的小姑娘,传说全班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欺负她,眼里长久地带着惊恐。很多年后简南桑才明白陈程为什么喜欢这个女孩儿,当然并不是因为她后来居然考上一所大学的表演系,时常在电视剧里露脸,让全鼎城三中的同学都大呼没看出她会变得如此美貌。陈程喜欢她,应该是他破碎的内心投射在外面的世界,正好分成了两半,一半是受尽欺凌不敢还手的这种人,还有一半是简南桑这种谁也不放在眼里、敢在单杠上跟男生比试的人。他的心过早被撕裂了,如果换了别人,可以随便填点儿什么东西进去,但是陈程不肯,他宁可去死,一个人走上了漫无尽头的路。他把问题留给了简南桑,让她遭遇了比搬家来鼎城时更大的黑暗。
杯盘狼藉,散场时林山紧紧挨着简南桑,粗重呼吸里夹杂着酒臭,在她耳边低声说:“这项目你们肯定落在鼎城吧?我可跟领导打了包票。”这一瞬间简南桑发现,其实他根本没有醉,不过跟散伙饭时一样,借酒壮胆,说几句不敢说的真话。简南桑拨开他那只又试图搭上她肩膀的汗手,冷笑一声说:“谢谢你们的欢迎。”
外面已是深夜,深海吞没鱼群一样,掩埋了这些心事各异的中年人。简南桑第一次潜水时有深深的窒息感,这种感觉再次扑面而来,她觉得闷,胸口塞满石块,恨不得找到一个对手,把愤懑全部发泄掉,就像刚转学时在操场上那样。